交警证实:开车连续变道违章,并不是我们所认为那么简单,要这么开……

最近收到一张交通罚单,还是被人举报的那种,罚款原因是连续变道,具体证据如下:
除了图一显示车牌号码之外,剩余三张图看着就是正常的变道行为。我自然是感觉不服气的,就去了交警队申诉,还去了两次(周六和周一,周六只收罚款,不处理申诉),付了14元停车费,终于看到了举报者上传的视频。
当时,我是从最右侧车道斜切进中间车道,因为车道宽而车窄,在十几二十米后又顺势变道最左侧车道。按照常理来说,我都在中间车道行驶了十几二十米了,应该不算连续变道吧。但根据交警的说法,如果要完全规避“连续变道”的风险,在中间车道就必须行驶50米。像我那种“流畅型”的变道方式自然不行。当然,只要不是一下变两根车道,交警是不会拦车罚款的,但你挡不住举报的人啊。
不过,我觉得50米太不人性化了,上海很多路口连50米都没有。不信的话,你就从中兴路右转到大统路再变两根车道左转到永兴路试试,这段大统路虚线区域都不一定有50米长。再试试看从梅岭北路右转到大渡河路再左转武宁路,遵循“50米原则”和“右转到最右侧车道原则”,那车就没法开了。如果举报有奖的话,我天天都能发财。
凭良心说,这个连续变道确实很难界定,只能自己小心了,这次就自认倒霉吧。
PS:今天我在交警队还和处理此事的警长争了一下,警长说,人家吃饱了没事干举报你啊。我回答,不是吃饱了没事干谁会干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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