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中西合璧的争论可以休
中西合璧的争论可以休
刘晓林
中国近现代的美术史曾经有两个问题让书画家和理论家争论不休:1、中西合璧。 2、笔墨作用。之所以会出现争论,关键在于人们对“合璧”和“笔墨”的界定不统一所导致。换言:A在B的心中定义为骡子,A在C的心中定义为驴子。这样一来,B和C对A的分析探讨还有何意义!?
今天,我先来谈中西合璧的问题。(关于历史上出现过的中西合璧的争论,感兴趣者可以自行查找。书者只论法理,其他作推。)
什么是合璧?基本含义如下:①两个半璧相合成圆。②比喻日月同升:日月合璧。而我们通常所用的是由①衍生的比喻意,即两种事物(尤其优点)“合”在一起,相得益彰,并非是两个半璧的“完全合体”。
作为文化现象或艺术史的“中西合璧”,其本质所讲是什么?文化或艺术上,中西方在各自优势上的、相互间的最大限度的融合与吸收。这种最大限度的融合与吸是自然渐变过程,绝不是象客观实体一样依靠人们的主观行为生硬地将两者百分百地搭配组合。
宇宙万物间的共性(“一”)和差异性(“二”)是无需证明的存在。中西文化艺术间天生有着相同与不同,所谓“万物皆是环境的产物”决定了两者只能如此。中西文化艺术环境的不同导致了中西文化艺术工作者思维方式的不同,中西文化艺术工作者思维方式的不同又导致了表达方式的不同。同时,作为同一物种的人不可避免也存在着若干近似。
基于上述,中西合璧只能是中西间文化艺术的渗透与互补,渗透与互补的结果仍然中西相通下的中西分立。也就是说,无论中西如何合璧其最终结果依旧是:1、“中体为本,西体为辅。”(对东方文化艺术而言)2、“西体为本,中体为辅。”(对西方文化艺术而言)
传圣人不立文字,其道出了文字的局限性。文字的表达是有限的,它哪能做到对事物的客观再现。充其量能做到向客观趋近就不错了!语言、艺术也是如此,无不是自然存在的那或高或低的摹品而已。“中西合璧”就印证了这一点,但你我若不这样说,会怎样说呢?
中西合璧绝不是即兴的“拉郎配”,它最通俗的意思便是——你有好的地方,我借鉴学习一下;我有好的地方,你借鉴学习一下。仅此而已!需要明确的是:无论如何借鉴学习,你依然是你、我依然是我。
文字原本是具备主观情感的所谓高等动物所造,哪来的精确一说?只能言其大概。谁若执著于“科学般的合璧”,只能是自我设陷。中西合璧的争论可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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