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课啦!《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知识点都在这里!

集合!集合!

嘿,各位同学

你们知道吗?

2020年8月26日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鹏法君带着鹏法微课堂向您走来啦!

课程简介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个人破产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深圳不但在全国率先终结“半部破产法”的历史,而且先行构建了科学完整的办理破产体系。这部条例从酝酿、起草到出台均受到广泛关注。

接下来,鹏法君将连续推出四期关于《条例》解读的课程,敬请期待噢!

我们先来看看第一期的精彩内容!

01

课堂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系列解读第一期

《个人破产之破产保护》

02

课堂视频

03

课堂音频

保护债务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1、保护创业者,提供“东山再起”的机会。

2、为个人商事主体提供平等破产保护。

救济是个人破产制度最本质的意义和属性。所以,寻求个人破产保护诚实成为首要要求。

诚实要求:

(1)真实陈述义务;

(2)配合程序义务;

(3)财产申报义务;

(4)债务人行为限制;

(5)免责考察制度。

那么能够遵从上述要求的诚实债务人在个破程序中能获得哪些适宜保护呢?

(1)基本权利保障;

(2)程序选择的保障;

(3)经济再生的保障。

保护债权人——公平兼顾优先

1、保护债权清偿,限制破产滥用。

2、规定不予免责的债务,保护特殊债权人。

3、以公平清偿为基础,优先保护特殊债权人。

4、保障债权人的参与权与监督权。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整体与长远平衡

1、促进社会稳定,增强经济活力。

2、避免过度损耗,降低社会成本。

3、倡导理性生活,完善交易规则。

精彩预告

第二期:

个人破产的申请与受理

主讲人:

白田甜法官

讲解内容:

个人破产制度的适用对象、申请流程

资不抵债的判断标准等

开课时间: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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