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科研人才在创业中的引领作用
郭立场
“允许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或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期限可累计延长至8年。”日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发布《关于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的若干措施》,从加快高端人才集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等6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推动产、学、研三方共同向市场和企业创新需求集聚。
创新创业创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创业创造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人才成长环境,释放人才潜能,激发创新力、创业力和创造力。但创业仍然面临观念、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的障碍,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的科研人才和科研成果尚未得到充分开发。辽宁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给科研人员创业“松绑”,降低创业门槛,为自主创业拓宽新空间,不失为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创造性的积极举措。
人才是推动发展的第一资源,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高层次科技人才是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世上一切事物中人是最可宝贵的,一切创新成果都是人做出来的。硬实力、软实力,归根到底要靠人才实力。”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向纵深发展,给企业家和科学家带来了更多机遇。从技术创新条件看,当前正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爆发前夜,大规模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蓄势崛起。中国不仅需要科学家,也需要企业家,鼓励创新创业创造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今天正是企业家和科学家最好的时代。
实践表明,企业家与科学家有着很多共性,很多具有较强研发背景和研发能力的人才,在成果转化和技术商业化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法律、融资、商业运作等知识和经验,更易成长为具有复合能力的科技创业人才。近年来,我国在各领域的技术创新层见叠出,企业家与科学家完美结合,企业与科研院所双剑合璧。依靠技术创新实现自主创业,依靠核心技术抢占产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不仅推动了实体经济发展,也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可以说,科研人员是科技创业人才重要的潜在来源和后备力量,有潜力成长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鼓励引导科研人才离岗创办企业或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创业,是一条可行之路,对创业者和社会各有其益。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给创造活动拓展更广阔空间,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当前正是简政放权深入推进的时期,要最大限度调动科技人才创业积极性,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高技术企业成长建立加速机制。要落实鼓励引导支持科研人才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坚定不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干事创业环境,让人才活力竞相迸发,让聪明才智充分涌流。(作者系信阳师范学院副教授)
(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