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女星翁美玲曾与无线签五年长约,男友抵制签约她有自己的见解

昔日香港女星翁美玲曾于1984年7月份与无线签下五年长约。而当时的五线五虎将(黄日华、刘德华汤镇业苗侨伟、梁朝伟)正在联合抵制无线的五年长约制度,不料翁美玲却成为艺人里第一个签了五年长约的,所以遭到了不少同行的“非议”。

“因为我没有选择。”翁美玲说:“除非我不演电视,否则就只有签五年。我并不坚持只签两年、三年,是觉得三年和五年没有大分别。也许我是女孩子吧,我想,如果我随时结婚,公司不会阻止我,只要不亮相他台,我婚后不演戏也没有关系。”翁美玲说“结婚”两字的时候很投入,由此也可知,她对家庭的重视。

曾有记者问她既然签五年了,当然清楚五年长约的好处才动笔,怎不劝劝男友汤镇业也签约?

翁美玲与汤镇业当时正处于热恋中,怎么会出现翁美玲签约,而汤镇业抵制签约的情形呢,难道是情侣俩人三观不同?下面我们来听听翁美玲对于男友抵制签约的见解吧。

她分析道:阿汤的情形跟我不同嘛,当我选完港姐就签了两年合约,但不到半年就改签五年合约,换句话说我只多花了三年时间而已,况且当时我的事业也未开始,就当是搏一搏了。但阿汤、苗侨伟刘德华他们的情形不同,他们从训练班至今在无线工作了四年多,算是薄有名气,假若现时再与无线多签五年约,岂不是要为无线打十年工,不要说是无线,就算在任何一个机构做十年都会闷啦,况且艺术生命是短暂的,尤其是“红”的日子不会持久,若在外边发展可以搏命搵外快,也不知要等多久了。总之签五年约是赌运气,没有合理与否可言,因此我不会给意见阿汤,由他自己决定吧!

翁美玲也曾为她自己签约的好处作了一个回复:

“其实TVB签约我也很不错,因为我做事很积极,对公司又有归属感,没事做我会返公司问他们什么时候才开新剧。从前在坚城赶戏,我把拖鞋、毛巾、牙刷都放在那儿,同事们都说我夸张。”

翁美玲也担心过工作太忙会捱到残,但现在已不再有这顾虑了,“我已经习惯了忙,舒服反而不开心,忙起来我睡三、四个钟头也很足够,累了便趁拍戏空档小睡一会儿,我有本事一睡醒便埋位开工,我的眼睛够大,就算醒不透,瞇起一半,也不算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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