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我想到了儿子埋母亲事件,莫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又到一年母亲节,而我突然想到了前几天的儿子埋母亲事件。突然有点悲伤,有点不安。

据当地网友说,老人之前有过两段婚姻。第一任丈夫几十年前就去世了,留下老伴王某芳和两个儿子,马某宽是长子。后来王某芳再婚,嫁到了甘肃,结婚时带走了二儿子,又生了三儿子,大儿子则留在了靖边。出了些事件后,有网友不解,她再婚那头的家人呢?

当时大儿子是12岁的孩子,无依无靠,无吃无喝!幸亏有个叔叔把他养大了,娶妻成家!当母亲的从未过问过!现在年龄大了,想起老大了。而老大,心里有没有这个妈,还真不好说。

失去父亲,被母亲从小抛弃,生不如死,生活这么多几十年里,怎么活过来的?如果是我,可能我早就死了,又或者成为木讷之人。多少年过来,这生活苦的时候又是多么漫长。

在那个年代的农村,如果再婚可以两个儿子都带着,母亲也不会把大儿子留在那里,她们的苦,不是我们能体会的。

就算母亲当初抛弃了大儿子,也可能出于那个年代的无奈,可是做儿子的也不能活埋亲生母亲吧。就是无亲无故的旁人,你可以不管也应该报个警吧。现在的人已经堕落到活埋生身之母了,还有理有据了。都在宣传照顾老人,个别人却觉得自己父母是累赘了。要记住架上碗轮流转,不信但看檐前雨,点点滴在旧窝池。

不管这个母亲对大儿子咋样,他都不该活埋母亲。这个事情我们外人没法去评判,在道德上可以谴责,在生活人情上不好做判断。如果大儿子家庭也困难,老人问题多,变成一老拖垮三代了,所以还需要社会把养老问题改善好。

我看到的是,家庭的不幸,社会的悲哀!家庭的不幸,是父母造成!大儿子从小感受到父母多少的疼爱,他就会回报多少!社会的悲哀,就是底层人,尤其农民!如果一个月,有一个几百上千的生活费用于老人的开销!他儿子也不会把,事情做到这一步。

好多人说着“不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同情大儿子可能真的受了苦,但是这不能成为他杀母的开脱。这样的行径,是丧天良的。在这世上,谁没有苦,谁没受过委屈,这是原则问题!

他如果恨母亲,可以选择不管母亲,可以选择不养母亲不认母亲,他凭什么剥夺他人的生命?我真的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去做出这样没有道德底线的事,那是一条生命。他不想想小时候自己大小便都是谁给他伺候的,为啥没丢下他?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虽然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弒母是忤逆不道!既违背公序良俗,更重要的是犯罪!马某涉嫌故意杀人应该没有争议的,只是属于未遂。宁愿自己坐牢,为何也要埋了母亲?通过这件事的背后暴露出来问题,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无法做更多的评价,老人能活下来就是最大的幸运,不知今后的生活应该怎么继续。今天母亲节,给天下的母亲道一句:母亲节快乐!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