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子罕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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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子罕第九

09.01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02

   释  解      

孔老师平时以身范言教让弟子体悟君子的德行境界,从而期望弟子们能够把握圣贤君子的谨言慎行、言行合义之仁德要旨。因而在平时躬行教诲之中,要求弟子从顺道义中把握利,从尽人事中把握命,从止至善中把握仁。老师认为利、命、仁三者皆甚为精微,都是践行道义所显现的和谐之德,因而在平常很少听到老师谈论利益、命运和仁德。

03

   释  字      

罕(䍑、䍐)

《说文》:䍑:网也。从网干声。呼旱切。

《类篇》:䍐:《说文》网也。一曰希也。亦姓。

汉字“罕”本从网干声,李孝定认为:“本非从干。篆变近干。许君遂谓干声。然不谓从干也。……䍑所以捕鸟兽。其捕获之事为动词之禽。今作擒。其捕获之物则谓之禽。古飞走皆可称禽。增之犬旁则为狩。古作獸。而其始皆由䍑字所衍化者也。今借为希罕字。”(《甲骨文字集释》)。本义是一种捕鸟的长柄小网。隶书将里面代表网眼的两个“㐅”变为两短竖和一横写作“䍐“,或把上部的意符“网”变形为“㓁”作“罕”。后其本义渐隐,而由“网眼稀疏”引申出的稀少、稀缺之义。

《说文》:命:使也。从口从令。眉病切。

《说文解字约注》:命:朱骏声曰:“在事为令,在言为命。散文则通,对文则别。令当训使也,命当训发号也。于六书乃合。”舜徽按:古彝器刻辞,命令二字多通用。吴大澂谓古文命令为一字,是也。不必强为区分。

《玉篇》:命:敎令也,又使也。《书》曰:“乃命羲和。”

汉字“命”从口从令,令亦声。令、命本一字。甲骨文有令无命,金文命令通用。“令”从倒口从一个跪着的人,会人跽跪接受命令之义。“命”字是在令上叠加义符“口”而成,其本义是命令,含有差遣、指示之义。引申表示给予、指派,又引申表示命运、生命等。

04

   素  说      

《论语》的编者是按君子“成德有渐”的次序编排的,开始四篇通过对“为学须依孝,为政当以德,重德须扬礼乐,礼乐之本乃为仁”进行教导,接着四篇对君子“行政成德”的践行阶梯次第进行指导,指明成就仁德境界的路径和方法,让弟子把握“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立志成德之要,把握“笃信好学,守死善道”的恭行成德的中庸之要,以成就君子为政的笃实之至德。本篇承继前篇之“继往”,通过老师容貌、事迹和言辞的师范展示,让达成仁德境界的君子,继承圣王的仁德旨要的灵魂,而创新自在地“开来”。本章承接前篇最后一章禹帝在天灾之时的“顺天时,达地利”所成就的人与天地并列的三才地位,通过弟子对老师“罕言利、命、仁”的述说中,体悟仁德君子的所思、所想、所行以及教诲的出发和落实之处,从而把握君子的成德的次第和面向。老师平时以身范言教让弟子体悟君子的德行境界,从而期望弟子们能够把握圣贤君子的谨言慎行、言行合义之仁德要旨。因而在平时躬行教诲之中,要求弟子从顺道义中把握利,从尽人事中把握命,从止至善中把握仁。老师认为利、命、仁三者皆甚为精微,都是践行道义所显现的和谐之德,因而在平常很少听到老师谈论利益、命运和仁德。本章通过老师的罕言,让人们把握利、命、仁不是实践的出发处,而是践行的最终结果,期望人们不要将利、命、仁挂在嘴边,以利、命、仁的名义行伪作恶,而要在体现仁德的道义至善的实践行动中彰显其利、命、仁。

本章需要注意把握孔子仁德实践的逻辑因果次第。孔子的实践已经区分了因果逻辑次第,认为“利”是道义和谐的结果,“命”是人天和谐的结果,“仁”是人人和谐的结果。因而,利需要从道义和谐的角度进行把握,命需要从人天和谐的角度进行把握,仁需要从人人和谐的角度进行把握。他的弟子们已从日常的教诲之中已经体悟到老师很少谈论利、命、仁,《论语》编者应该领会到老师的逻辑所向。蕅益在《四书蕅益解》中注道:“孔子虽罕言利、命、仁,然而在其生命的履践当中,却处处体现出他知天命、怀仁德、超功利的修养。盖因其能知天命,故能以行仁道于天下为使命;因其能行仁,故能超越一己之功利,而为天下人谋大利。”丁纪在《论语读诠》中说:“利、命、仁,三者虽皆罕言,所以罕言之者不同,朱子引二程子曰:'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故,皆所罕宫,有鄙视之而不欲言者,有敬惧之而慎言者,有每言之而人往往不能知乃以为罕言、以为欲言而不得其人言之者,此际却当分辨。”另外需要注意孔子的天命观,匡亚明在《孔子评说》一书中说:“孔子承认命,但一生与命抗争,决不向它屈服。这是为什么呢?孔子所说的命,不是命定论者所宣传的不可改变的绝对必然性,只是人类活动的外部界限。人能达到何种界限在事先是不知道的,只有尽了最大努力之后才能知道。未做任何努力而罢手只能叫作'未尽人事’,不算知命、顺命。从这个意义说,孔子的命是事后的解释与自我安慰,决不是行动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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