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雍也篇(十八)
01
原 文
雍也第六
06.18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02
释 解
孔老师说:“对于记闻之学问,能求得知道了解它的人不如喜好它的人来得笃厚,喜好它的人又不如乐于追求它的人来得深邃。当能在记闻之学的境界上有所提升之后,你自会在'仁之为人’之大道上修行,你会越来越觉得仁德大道的至简和精妙,你越用力就会越快乐,内心之中自会忘掉当初的苦难畏惧,丢掉忧患得失,逐步有种乐此不疲、欲罢不能的愉悦之感,从而达成不改其乐的至仁境界。因此说,知道懂得它的人,不如喜欢爱好它的人,喜欢爱好它的人,又不如以它为乐的人。”
03
释 字
者
《说文》:者:別事词也。从𦣹𣥏声。𣥏,古文旅字。之也切。
《正字通》:哲野切,遮上声。语助辞,凡文有者字,所以分别隔异也。又即物之辞。
汉字“者”金文上部古文旅,下部从口或自(白),旅者,众也,有陈列之义,与“诸”为古今字。本义为辨治,辨别、辨分、理正对象的全体之义。《说文》“别事词也”,是说“者”字为分别隔异,以分别之义。作代词,指代人或事物,或作助词表示判断、停顿。一说“者”是“煮”和“诸”的本字。义为部落生火煮食,聚众漫谈。一说“者”是古“槠”字,上部像树枝舒展子实蕃衍之形,其下口为附加之形。一说其上为声符,下为承盘形。,用其为假借义。
乐(樂)
《说文》:樂:五声八音总名。象鼓鞞。木,虡也。玉角切。
《释名》:乐:乐,乐也,使人好乐之也。
汉字“乐”字本义为栎树,因栎叶可饲蚕,古人饲蚕的方法是把幼蚕放到栎树上,让蚕露天自然食栎叶,养蚕取丝,因而其字从丝。金文“樂”字中间的“白”当为蚕茧之形。由于栎树高大易成林,古人常于栋林祭祀歌舞,而引申有快乐之意。音乐、诗歌、舞蹈逐渐分化之后,"乐"又可专指音乐。本章“乐“为内心喜欢为之,使人快乐愉悦。
04
素 说
前一章老师通过凡人皆直立行走的“取譬”,教导弟子立身正直行事是人的基本要求,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是能够远离祸患,获得生存的成功的。靠走歪门邪道而投机取巧,虽然在无道之世也可以获得成功,但这种成功是侥幸的。本章老师通过修行求道的三种境界的次第的分辨,期望弟子能达于自强不息、欲罢不能的君子境界,让仁德之道通过知、好、乐的修行,从而达成与己之心浑而为一的快乐之境。老师说:“对于记闻之学问,能求得知道了解它的人不如喜好它的人来得笃厚,喜好它的人又不如乐于追求它的人来得深邃。当能在记闻之学的境界上有所提升之后,你自会在'仁之为人’之大道上修行,你会越来越觉得仁德大道的至简和精妙,你越用力就会越快乐,内心之中自会忘掉当初的苦难畏惧,丢掉忧患得失,逐步有种乐此不疲、欲罢不能的愉悦之感,从而达成不改其乐的至仁境界。因此说,知道懂得它的人,不如喜欢爱好它的人,喜欢爱好它的人,又不如以它为乐的人。”本章老师教导弟子,当人们领悟参透仁德大道真谛的时候,就会感到一种潜藏于内心的、难以用语言描述的快乐,这是一种深奥的生命境界的享受。
本章重点是对人生修行的三种境界次第的分辨和把握。在孔子看来,学习修行有“知之者”、“好之者”和“乐之者”三种不同境界。知其所知是前提,有所知才会有所好,有所好才会有所乐,故这三种境界是层层深入,循序渐进的。知之者,在学习修行的态度上、兴趣上还不够“喜好”,谈不上“乐”,是被动的求知者,是在某种压力下或为达某种目的而学习修行的人,是不积极主动的。好之者,喜好上了学习修行,对学习修行有了兴趣,有兴趣,则能产生学习修行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乐之者,是以学习修行为快乐,达到了这种境界,修行就是一种愉悦的精神享受。程石泉在《论语读训》中说:“按此章或为古之成语。'知之’、'好之’、'乐之’实有显著之差别。以现代哲学之术语言之,'知之’者乃始于感觉而止于知觉;'好之’者乃始于引发个人兴趣而终于满足某项情欲;'乐之’者则纯为一种精神享受。于时'物’、'我’两忘,一切感觉、知觉、情欲之满足,被统摄于一种精神化作用之下。虽有支持之功,但各各失其重要性。是故孔子有'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之自许(《述而第七》);而于颜回则赞其'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雍也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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