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神圣罗马到德意志(四):帝国的毁灭

第一次世界大战,是人类文明的一个转折点。

从拿破仑战争结束法国战败,到一战之间的这段时期,是以英国为主导的国际秩序。

这段时期,英国在欧洲大陆实行均衡政策,在欧洲大陆之外的世界实行殖民主义。

因此被称为殖民主义时代,或资本主义时代,也可以成为自由主义时期。

不同的称呼代表着不同的意义,法国大革命之后的拿破仑战争,是欧洲各国内部模式演变的最后一次对决。

英国的立宪与资本主义制度模式最终战胜了法国的绝对主义王权。

法国的失败,让他们渐渐走向了英国的那种模式,直到一战后,欧洲基本上所有的国家,都在模仿英国的议会和资本主义制度。

这个蔓延的过程,我们一般称之为殖民主义。

也就是说,如果是英法争霸,法国胜利,殖民主义可能就没办法产生了。

在此之前,也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维持封建主义下的国际秩序,大多数的纠纷还是能通过协调解决的,如果不能解决纠纷,那就打一仗,这个战争是有节制的。

就像从春秋到战国,春秋时期发动战争是必须有理由的,就是所谓的“师出有名”。

如果诸侯之间发生纠纷,无法和解,那么想发动战争,就必须提前送去战书,然后找一个空旷地带,也就是“疆场”开战。

对阵必须“光明正大”,不允许使用阴谋诡计。

春秋时期的战争就是君子、绅士之间的战争,所以才有宋襄公的“妇人之仁”。

大家都知道《孙子兵法》,但春秋最重要的军事著作是《司马法》。

《司马法》记录着春秋前期的一些作战原则,如“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

他必须尊重人道主义和文明的基本原则,即便是战争,也不能打破国际秩序的框架。

首先是法国大革命打破了神圣罗马维持的封建秩序,封建制解体后,产生了民族国家。

拿破仑战争结束,维也纳会议结束了混乱。

欧洲各国在维也纳体系的有效约束下,虽然有普法战争的插曲,但内部冲突还是比较低的,所以对外扩张也是迅速的。

这就是19世纪,英国主导的资本主义,或者叫殖民主义时期。

一战之前,德国作为秩序挑战者的身份日益明显,威廉二世开始推行海军及殖民地计划,极力扩充军备。

其对英国的威胁,已超过了法、俄。

英国有理由相信,德国的目的就是恢复神圣罗马帝国在欧洲基督世界的权威。

于是导致了英国的强硬回击,维也纳体系随之瓦解,各国之间的斗争,也不再以文明的形式展开。

秩序一旦崩溃,你是完全无法阻止的。

如果游戏规则成为吞并小国变强,你不这么做,你就在国际环境下处于下风。

第一次世界大战,首先是产生了苏联。

苏联的产生,和法国一样,甚至比法国更彻底地拒绝了当时的国际秩序,并公然将自己定位为国际秩序的颠覆者。

十月革命是第一次以推翻国际秩序为目的的革命。

你不能将苏联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或文明,所谓无产阶级没有祖国,按照列宁主义的理论,无产阶级政权并非是一个国家,目的是为了消灭资产阶级。

随着苏联的产生,于是迅速地出现了反苏势力,由于苏联是第一个规则破坏者,也就是说,你不仁,那就别怪我不义了。

有了列宁主义,于是有了法西斯主义,有了法西斯,之后才有的纳粹。

这些共同点就是破坏了原有的秩序,也就是说,如果大家都是公平竞争,那后面的这些都不会出现。

如果出现了第一个破坏规则的人,那之后的人就会变本加厉,用更加残忍的手段去对付你。

在斯大林眼里,这种和自己相似的体制,要比资本主义民主制对他的威胁更大。

因此他考虑要统战资本主义世界来对付德国。

于是到了20世纪,就是国际游戏规则迅速恶化,变得更加野蛮了。

之前的战争都是绅士之间的战争,即便到拿破仑战争,都是要讲人道主义的,军队不能伤害平民,要优待战俘。

而20世纪的战争,以苏、德战争为代表,都是极其残忍和野蛮的。

包括种族灭绝和大规模平民的屠杀,这种事在此之前都是不可想象的。

关键就是在一战产生出来的,苏联与反苏势力之间的斗争。

我们上一篇讲,德国一战的失败,可以说就是因为德意志帝国不够专制导致的。

一战结束后,德国战败,德意志帝国解体,德国十一月革命后,开始采用共和政体,史称魏玛共和国(1918-1933)。

魏玛共和国对比于第二帝国,首先就是,集权的程度更高了。

德国十一月革命后,就是那些令人讨厌的各邦王室统统垮台了。

于是各邦国的权力便由王室转移到了议会和选民的手中,而选民之间的统一程度要比之前各邦宫廷之间的统一程度要大得多了。

因此魏玛共和国的联邦议会,无论是财政上还是行政上都比第二帝国强势得多。

但这个集权的成果并没有为当时的德国政府带来任何好处,反倒让希特勒捡到了最后的果实。

与很多人的认知不同,希特勒并不是一个像列宁一样的宪法破坏者。

列宁解散了立宪会议,就相当于破坏了俄罗斯的宪法传统。

而希特勒的德意志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纳粹党)能够控制议会,靠的并不是破坏法律。

多党制国家内阁要控制议会,进行有效统治,首先是控制议会的选票能占到至少一半。

而因为多党制,所以经常第一大党的支持率都会低于50%的,所以他们就会寻求执政联盟合作。

我给你几个内阁部长,你把你在国会的赞成票给我,从而实现50%多数国会选票的控制。

所以希特勒想要成为德国的总理,当然首先总理这个职务肯定是由第一大党的党魁担任,同时要获得兴登堡总统的认可,而且在国会中要有一定的影响力。

那能做到这一点,不用说,首先肯定是要选民选出来的,如果没有选票,肯定无法成为第一大党的。

当时的纳粹党是德国一大党,即便选票不过半,也是当时德国第一大党。

就拿对纳粹党不利的数据来说:1932年国会选举中纳粹得票率为33%,德国共产党为17%,社会民主党为20%,中央党为12%。

而排第二、第三的民主党又与德国共产党相互敌视,德国共产党又是亲苏势力。

而德国议会中关键的两个大党,中央党(即今天基民盟前身)和社会民主党总得票率加在一起,还不及纳粹一党。

所以哪个政党更有希望担任总理呢?只能是纳粹党了

于是到了1933年1月30日,兴登堡任命了希特勒为德国总理,是顺理成章的。

而之后中央党,还有民主党等其他小党,在新的政治体系下自行解散了。

同时希特勒通过了一系列战时非常法,例如通过国会纵火案,取缔了德国共产党,使他的纳粹党在议会中进一步扩大。

结果是纳粹党自动地控制了议会,议会又通过法案,在兴登堡总统去世以后,将总统和总理合一,希特勒宣布自己为德意志第三帝国总理并代行总统职权,成为元首。

这个第三帝国的法统,就是继“神圣罗马帝国”的“第一帝国”与威廉一世和俾斯麦创立的“第二帝国”之后的德意志第三帝国。

兴登堡与希特勒

元首这个词就代表总统兼总理兼最高统帅,同时他在国家内部的权力也加强了他在纳粹党内的权力。

这个权力是非常大的,在纳粹党中,作为纳粹党领袖,元首行使的是独裁者的权力,这个权力是无限的。

什么是纳粹主义,就是元首在党内拥有最高解释权,也就是说,希特勒不仅是党的领袖,同时是武装力量的统帅,也是党内的唯一解释者。

但是希特勒在第三帝国内部的权力并没有这么大。

虽然对希特勒来说,国家权力与党内的权力是相互支援的,但两者还是相对隔离的。

比如一个纳粹党党员,元首可以通过同志审判的方式对你实行约束,只要你没有被开除党籍,那么你可以遭到相当于双规一样的处理,国家的法律是无法保护你的。

但如果你只是公民,不是纳粹党党员,如果要审判你,还是要通过正当法律程序的,这个程序还是相当公平的。

之后希特勒的很多做法,就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差别,比如《纽伦堡法案》,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

无论从民族国家层面上,还是阶级斗争的层面上,还是宗教信仰,犹太资本家都站在了德国的对立面。

就像我们在土耳其篇讲的亚美尼亚那种情况。

只不过是亚美尼亚人没把自己当成奥斯曼人,而德国没把犹太人当成德国人。

但是这个法案通过后,犹太人虽然不是公民了,但也不是打击的对象。

也就是说,犹太人是法外人,也没有法律或是法庭,包括元首可以判处犹太人死刑或是什么罪的。

而就在犹太人在被剥夺了公民权之后,纳粹党机构自发的开始了对犹太人的迫害,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如果你生活在德国,你既不太关心政治,血统上也没什么问题,除了会遭受统制经济的危害之外,和同盟国的轰炸机的打击,在苏联军队攻占之前,基本上你是没什么风险的。

这并不是一句玩笑话,这样的“特权”在苏联公民身上是不可能的。

纳粹统治虽然残暴,但还是保留了私有财产和司法独立,而且在纳粹的统治下,也没有集体农庄这种东西。

也就是说,作为一个“正常的”德国公民,如果你生活在第三帝国和第二帝国时代之间,你的生活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换外币或是出国都不是太大的问题,只不过就是经济上或许会遭遇一些困境。

而你要是苏联的国民,那你就指望不上能够得到纳粹统治下的待遇了。

可以这么说,你作为一个德国人,既不是纳粹党员,也不是犹太人的话,你完全可以享受正常的公民权力。

如果是你是一个纳粹党员的话,那就需要承担一些特殊的义务了,因为你加入纳粹党的时候,已经把公民权利奉献给元首了。

总之,希特勒虽然享有独裁者的恶名,但实际上,希特勒的头衔都是合法获取的,不同于列宁是自己任命的。

二战爆发后,议会又通过决议,授予希特勒作为军事领袖,允许越过将领直接指挥军队。

此时的希特勒已经享有了相当于罗马皇帝的全部权力了。

这些权力全部都是合法的,就像从理论上讲,罗马皇帝的权力,是由元老院和罗马人民所授予的,不是自己任命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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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希特勒是从墨索里尼那学来的,纳粹党是继承了意大利法西斯的理论。

法西斯的理论是“社团国家”,意思是社会和国家的自然融合。

而这个理论是从列宁那学来的,与资产阶级党派不同,强调的是民主集中制。

但墨索里尼并不认同列宁所实行的由国家吞并社会的模式。

他认为正确的方法应该是行业自治,也就是说,在党的领导下,社会团体应该像中世纪那样保留自治,只有当团体之间发生利益上的分歧和纠纷时,再由党作为最高裁判员,调解纠纷并走上正轨。

当然,这个理论也是有缺陷的,因为各个行业如果像中世纪那样自由的话,那么各行会产生的卡特尔(行业协会)不可能在一切问题上都与党国保持一致,所以实行的仍是一种强加干涉的权力。

不然的话你如何能够迫使他们服从你的管理呢?

而纳粹党在必要时,是有权力动员人民革命团体,例如犹太资本家或是工人阶级或是教会团体服从他的意志。

因此,纳粹党本质上是一个社会主义革命党。

当然,这个差别只是理论上的,从性质上讲,法西斯与纳粹从组织上是差不多的。

他们不存在像列宁主义国家那样,政府必须受党的领导,也不能够像布尔什维克理论上可以肆无忌惮地利用国家预算和机构为自己服务。

党、政之间,政府依然享有大部分的权力,党的作用只是监督性的。

相对于列宁主义那种绝对领导来讲,协调性还是很强的。

比如教会和企业,虽然党要求企业家接受党代表的监督,但是从管理上是不能干涉的。

党只在比如犹太人或者外境资本主义这样原则性上的问题上才能够干涉。

只要不涉及政治问题,还是由经营者自己负责管理与分配。

法西斯主义国家,从理论上讲,目的是为了矫正民主带来的衰亡效应。

因为民主造成的效应是不好的,分散了政府的权力,因此通过党作为最高裁判员,同时代表着绝对正确和真理,在更高的层面上把权力重新收回来。

法西斯主义与君主制是敌对的,法西斯依靠的是群众动员,建立的是党与国的直接衔接。因此必须切断君主与忠君之间的联系。

所以主张复辟君主制的保守党与法西斯党派是完全合不来的,因此只能有其中一方存在。

由此可以看出,暴君总是喜欢与底层结盟,依靠群众起家离不开群众运动。

但无论是纳粹还是法西斯,他中央集权都比以往大大增强了,党政双重机构,比起君主制和联邦制的官僚体系来说,都极大地扩大了。

因此法西斯主义并没有延缓民主带来的衰亡,反而是加剧了衰亡。

因为他无法保障行业内部的自治权,反而通过党务官员的介入,把自治权全部剥夺了。

总而言之,没有苏联就没有法西斯,没有法西斯就没有纳粹。

苏联创造的,准确地说是列宁创造的这种统治技术,是当时世界上从未有人用过的。

而一旦创造出来,并且真的有效,就会有人去模仿。

如果没有列宁主义的成功,墨索里尼也弄不出什么麻烦,甚至说希特勒的那个德意志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都不会存在。

而纳粹党的崛起,正是因为德国的民主,德国不搞民主,纳粹也起不来。

在民意的挟持下,他就只能硬着头皮打下去,直到打输为止。

就算知道是输,也没办法停下。

二战结束后,德国无条件投降,盟军强行解散了希特勒控制下的这些机构,包括普鲁士邦。

至此,德意志帝国,从神圣罗马到第三帝国的法统就中断了。

在大多数的眼中,普鲁士王国是战争的罪魁祸首,是德国专制主义的体现,而法国则是以民主为代表。

但真实的历史中,则是完全颠倒的。

德国非常复杂,看起来专制,是因为显得强大,但强大和专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你不能说一个国家强大就说这个国家专制,而且普鲁士也不是战争的策源地,一战的根本起因,是威廉二世的海军政策。

普鲁士的视线一直是向着斯拉夫人的世界,尽管是有扩张的倾向,但主要目的还是俄国,而不是英国。

传统上,普鲁士是英国的盟友,因为普鲁士并没有海上贸易方面的诉求,和英国没有利益上的冲突。

如果普鲁士还是延续俾斯麦的外交政策,那么德国反而不会造无畏舰,与英国发生冲突了。

可是到了威廉二世时期,他花费了大约120个陆军师的预算,修建了几乎没派上用场,号称世界第二的海军,结果让英国人加入了法国一方,并且输掉了陆战。

而二战爆发的原因,则是希特勒和德国民主运动的产物。

希特勒的支持者,都是下层屌丝,普鲁士贵族军官被清算,就是因为有阶级的原因。

希特勒代表的是下层阶级,这个阶级才会高叫民粹主义、高叫复仇主义。

可以这么说,在一战前,如果外交政策还延续俾斯麦的策略,德国压根就不会去招惹英国。

同样,二战前,如果外交政策能够掌握在贵族外交官手中,德国也不会向英美宣战。

那么战争多半是打不起来的,或者说不会以我们看到的方式来爆发。

只需要维持俾斯麦传统的外交手腕,那么大多数东欧小国,包括像匈牙利和罗马尼亚,很容易就会倒向德国这一边。

很可能不必发动战争,就使法国在东欧的阵线解体。

因为英国人是不愿意支持法国维持东欧安全体系的,而且从经济上讲,德国有能力将东欧所有国家纳入中欧的经济体系。

而且东欧国家是普遍恐惧布尔什维的,在拿破仑战争后,法国不断衰退,在无法维持东欧安全的情况下,如果德国稍加克制,不要展露出过多的野心,说服东欧与德国联盟而不是法国,将东欧大部分国家纳入麾下,把德国变为反布尔什维克防御线的主要支持者,保卫东欧避免苏联的威胁,理论上是很容易实现的。

如此战争就不会爆发,德国也会和现在一样,是欧洲的经济发动机。

德国的贵族军官和外交官,他们面对斯拉夫世界,尤其是布尔什维克革命以后的这些国家。

比如芬兰、爱沙尼亚,如果不是德国的干涉,是不可能存在的,罗马尼亚和匈牙利也更倾向于受到德国的保护而不是法国。

而希特勒丝毫不懂得如何运用而这些资本,在外交上全部搞砸了。

从神圣罗马时代开始,东欧与日耳曼贵族,无论是血统、政治、信仰、经济上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英国已经解除了德国的海上威胁,并且不支持法国的大陆政策,并且英法的历史渊源使英国十分忌惮法国,尽管德国损失了很多领土,但在外交上要比俾斯麦时代简单得多。

可希特勒和那些纳粹党不断干涉德国外交,使德国错失了多可以利用的机会。

但英美认为,普鲁士是罪魁祸首,所以战争结束后,普鲁士反而是最惨的。

实际上纳粹狂热分子,都是西南部的巴伐利亚地区。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从德国的法统上讲,是一个全新的产物。

因为他没有先例。

德国的宪法都是延续过去法统的产物,拿破仑战争后的莱茵联邦,延续的是神圣罗马帝国,日耳曼联邦延续了莱茵邦联,北德意志邦联延续的是日耳曼邦联,德意志帝国是北德意志邦联的直接延续和扩大。

魏玛共和国延续的是德意志第二帝国,正式国号为德意志国。

只有现代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不是通过宪法,而是同盟国分区占领德国,就不是继承德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法统。

二战战败后,德国被美苏英法分区占领,盟军不但解散了希特勒下的各机构,而且解散了德国源远流长的历史性邦国。

也就是说,德国的法统是由盟军占领军中断的,而不是希特勒或是第三帝国时期中断的。

分区占领

虽然现在我们看联邦德国是联邦性比较强的,但联邦德国比第二帝国和希特勒政权时代都获得了更大的权力。

他把之前联邦下各邦独自的财政,全部变为了联邦的财政资源。

也就是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联邦议会拥有了比之前德意志帝国要大得多的权力。

俾斯麦虽然有号称铁血和马基雅维利主义的名誉,但他除了外交谈判之外,也不敢调整各邦的边境和宪法结构。

在联邦德国这种情况就不存在了,联邦可以调整各邦的边境,甚至可以成立新邦。

东德宣布停止存在后,成立了五个新邦,这些新邦重新加入了联邦德国体系,形成了当今德国。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可以说是德国历史上最民主,同时也是中央集权最大的一个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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