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国家机构改革,将县级卫生局药政股、药检所、医药局撤销,组建县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国家将卫生部分管的食品工作移交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级分别于:1999年9月1日 和 2011年 2024-04-30 20: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