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经济万年史】063古希腊奴隶制(上)
古希腊奴隶制(上)
公元前5 至前4 世纪希腊农、工、商业的大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希腊社会的阶级关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这一时期,希腊各城邦国家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以斯巴达为代表的一些国家自然经济仍然居于统治地位,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是微弱的。而雅典类型的城邦国家虽然自然经济仍然占有重要地位,但商品经济得到了充分发展,在商品经济领域内使用奴隶有利可图,所以奴隶制经济成份得到了迅速发展。

1.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一般状况
公元前5 至前4 世纪,斯巴达仍维持着土地国有制。雅典公社农民的小块份地仍然存在,大土地私有制在逐步发展。不过雅典在梭伦改革时颁布的一项法律中禁止个人无限制地购买土地。所以公元前5世纪时个体农民的土地占有制仍然在农业方面占着优势。雅典第三等级中农民平均大体占有10公顷土地(150 市亩)。其中包括耕地、葡萄园、菜园、果园。这种小农每年收入为200 麦斗。每年收入500 麦斗的第一等级的富者可拥有30到50公顷的土地,这样的地产就算是大地产了。由于当时土地已可抵押、买卖所以占有更小地产的贫苦农民也是常见的,而占有比50公顷多的大地产主也已出现。
关于斯巴达人分得份地的面积,学者们估算各不相同,差别甚大。有的认为份地面积有27-36 公顷,有的认为只有22英亩(8.9 公顷)有的则认为斯巴达国家分给斯巴达人9000份土地,分给边民30000 份土地。按拉哥尼亚和美塞尼亚现有的耕地总量计算,平均每份份地的面积应为15英亩(约合6 公顷)。虽然这些意见让人无法确信。不过斯巴达人的份地,是让黑劳士耕种,并征收二分之一收入为地租,每份耕地每年征收量82麦斗大麦及适量的油、酒。因此,斯巴达人每份耕地面积的产量应是斯巴达人收租量的二倍。据斯巴达人每份地收租82麦斗约折合170 蒲式耳。这个数字两倍应为164 麦斗约合340 蒲式耳。而每英亩耕地种大麦最高产量20蒲式耳,则生产340 蒲式耳大麦需要17英亩耕地,再加上所需的休耕地和种植葡萄、橄榄、无花果的土地,那末斯巴达人每份份地的面积应大大超过15英亩。所以,这些推算出来的数字都不会准确,但可供参考。

这个时期多数希腊国家为了防止公民失去田地常常通过立法禁止土地的买卖和转让。如斯巴达直到公元前4 世纪初还禁止征用土地。科林斯按菲顿法、底比斯按菲洛拉斯法保持公民人数与份地数目的平衡。公元前5 世纪末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以后,希腊奴隶制城邦国家发生了政治经济危机,这一危机在经济上的表现是一方面土地迅速集中,另一方面是农民破产失去土地。集中了大量土地的大土地所有者迅速发展了起来。
希腊人重视农业,色诺芬在他的《经济论》中引用苏格拉底的话说:" 最为富足的人也不能离开农业。因为从事农业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享乐,也是一个自由民所能做的增加财产和锻炼身体的手段。" 而色诺芬自己则说:" 靠农业谋生乃是最光荣、最好和最愉快的事情。" 个体小农从事农业,主人亲自劳动,并用家人和一两名奴隶作帮手。公元前5 世纪个体农民占很大优势的阿提卡地区农业中使用奴隶的数目比手工业中使用奴隶的数目要少得多。值得注意的是,阿提卡地区的地主使用奴隶也较少。这一方面是由于地主认为整年养活大量奴隶不上算而愿在农忙季节使用雇佣劳动,另一方面也由于奴隶劳动的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低,一些技术性强的精细农活不适于使用奴隶。学者们认为这时阿提卡地区园圃业中使用奴隶比较多,原因是园圃业只需较小的地皮,使用奴隶便于管理。
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希腊大土地占有制迅速发展,农民大量破产,农业中使用奴隶劳动的现象进一步发展。这时阿提卡地区大地产者常常住在城里,因此就依靠奴隶和佣工耕种田地。这些劳动者由一个地主管家或工头监督管理,而这样的管家或工头常常也是奴隶。这时在整个希腊的土地上使用着很多奴隶。
有的土地所有者,把土地出租收实物和钱币。出租的土地多半是公产、庙产,即出租的是城市的地产和寺院的地产。但是也有少数私人出租土地。出租土地的契约载明的租期有5 年、10年、20年或永佃。此外,租地还有种种条件,如必须在租地上载种多少葡萄树、橄榄树,禁止砍伐树木,对老死的葡萄树等树木必须补种等。佃户若有不遵守租约的地方要给以处罚等等。
总之,公元前5 至前4 世纪希腊的地产有个体农民的小地产、中地产、大地产。有的由主人直接耕种,有的使用奴隶、雇工耕种,还有的地产出租由承租者负责耕种。不管采用何种方式耕作,希腊人都力图从土地上取得可能得到的利益,同时还力图保持土壤耕作条件的稳定性。

手工业的发展是希腊公元前5 至前4 世纪繁荣的重要原因。阿提卡地区又是希腊最繁荣的工业区域。由于冶金业、造船业、武器制造业、制陶业的发展使雅典各区和拜里厄斯港、劳莱昂矿区繁荣、热闹了起来。其他城市的繁荣多半也是由于手工业的发展造成的。优卑亚岛的卡尔客斯城、西喜翁城和萨摩斯岛以金属工业出名。希腊爱琴海、爱奥尼亚海沿岸的几个港口造船业很发达。科林斯的陶器、雕刻品长期与雅典产品竞争。科林斯、米利都、萨摩斯岛的布匹和毡毯制造有名。西西里和大希腊叙拉古、阿克拉加斯、塔拉斯的工业品也很有名。手工业的发展带动商业交换和商业的发展,随使这类城市空前繁荣了起来。
在希腊手工业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家庭手工业,如家庭磨小麦、烤面包、纺羊毛、织布匹。在城市出现了手工业作坊和规模相当大的手工业营造场。希腊的手工业中使用奴隶劳动最为普遍。小的手工业作坊主的奴隶一般有5 人至10人不等,作坊主、师傅与奴隶共同劳动,奴隶担任笨重的劳动。中等手工业作坊,奴隶有二、三十人,劳动完全由奴隶担任。公元前4 世纪雅典著名演说家狄摩西尼父亲的武器制造作坊有32名奴隶。大手工业作坊有上百名的奴隶,公元前4 世纪初雅典演说家吕西亚斯父亲的作坊有120 名奴隶。矿山使用奴隶的数量最多。雅典的劳莱昂银矿使用的奴隶上万名。奴隶主除直接使用奴隶进行盘剥外,还把奴隶出租给直接经营者使用,收取奴隶的工资进行剥削。这类出租奴隶的数目也不少,有的出租几百名,有的出租奴隶上千人。
手工业作坊使用奴隶进行生产的利润是很大的。据说公元前5 世纪熟练奴隶的身价约值100 至150 德拉克玛(1 德拉克玛约值6 奥波尔)。一个奴隶每天所带来的利润为一个奥波尔,每年如以300 劳动日计,利润为300 奥波尔(约折合50德拉克玛)。公元前4 世纪演说家狄摩西尼之父的武器制造场的32个奴隶,每年能得到利润为30明那,平均每个奴隶的利润为100 德拉克玛(约合600 奥波尔)。这说明从公元前5 至前4 世纪使用奴隶所得利润有所提高,一名奴隶提供的利润增加一倍。
大奴隶主靠出租奴隶就能得到大量利润。公元前5世纪后期雅典政治活动家尼西亚" 在矿山里拥有一千个奴隶,他把他们出租给色雷斯人塞西亚,条件是这样的,塞西亚给他每个奴隶每日一个奥波尔的纯收入,而以后要交还原数的奴隶。希波尼克有六百个奴隶,他按同样的条件把他们出租,他的奴隶们每天便使他得到了一明那的收入。菲诺蒙尼得有三百个奴隶,他们使他得到半明那的收入。"奴隶主主要在商品生产领域使用奴隶劳动,奴隶生产的越多,奴隶主所得利润越多。所以,奴隶主设法使奴隶生产更多的产品,残酷地压榨奴隶。他们一方面加强奴隶的劳动强度,另一方面又严格控制奴隶的生活条件。奴隶主尽量让奴隶营养最坏、居住最差、休息最少、劳动最重。希腊矿山中的奴隶劳动就说明了这一点。雅典、科林斯、叙拉古、卡尔客斯等地都有大规模的矿穴,在这些矿穴中劳动的全是奴隶。在雅典劳莱昂矿山中劳动的奴隶使用的工具是简单的锄头、锤子、锹、铲。奴隶在矿坑中不能直立,葡匐劳动,要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才能换班。
古代作家狄奥多洛斯说奴隶" 日日夜夜在矿坑中因劳累而疲惫不堪,大批地死亡,倒毙。他们的劳作没有休止,没有喘息".手工业作坊中也有自由工人从事劳动,这些自由工人有的是外邦人,有的是贫穷的市民。自由工人劳动的报酬是工资,据铭文记载,约在公元前5 世纪末,每天工资为银币一德拉克玛,公元前4 世纪平均每天工资为两德拉克玛。有时给的工资一部分是钱币,一部分是粮食。
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奴隶制经营方式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古典城邦所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小农经济和独立手工业经营遭到了排挤。各地的奴隶经济关系都有发展。在工商业的发达城邦中,大奴隶作坊盛行,公元前4 世纪初大作坊使用奴隶多的可达一、二百人,一般也在30至60人之间。原来工商业不发达的城市,这时也有了较多的奴隶作坊,阿果斯就是一例。农业中使用奴隶的情况也较前为多。公元前4 世纪喜剧作家阿里斯多芬在所写剧本中说:" 于今有些人有整队大军似的奴隶,而别人却连一个仆役也没有。" 这时希腊的自由民贫富分化加剧。公元前4 世纪初,斯巴达、雅典、科林斯等地都是如此。失去土地的农民和被奴隶劳动排挤出手工业作坊的工人变成了流浪无产者。他们的饥寒交迫和富豪阶级的奢华形成尖锐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