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农村住房可以继承吗?可以继承,会出现3种不同结果
对于农村来说,永远的话题就是土地和房子,在城市,土地是国有的,因此可以买卖,房子是私人财产,也可以买卖。但是,在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因此不允许买卖,对于房子来说,就没有城市那么自由了,因为城市的房子和宅基地是可以同时进行买卖的,在农村的话,宅基地限制比较大,按照国家的规定,一户一宅,而且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享受一户一宅,不是村集体成员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那农村老家的房子可以继承吗?特别是户口没有在村里面的后人,如何继承老人遗留下来的住房?如果要进行买卖该如何进行?
农村房子可以继承吗?这个问题牵涉几个问题,首先是宅基地能不能继承,其次是宅基地上的房子能不能继承的问题?
一、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能不能继承?是不能继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21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归村集体农民所有,如果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的话无权继承,是该村集体的话还必须要保证没有另外的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因此,宅基地拥有的前提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面积还不能超过地方政府的规定。
由此来看,宅基地继承是有条件的,如果是当地村民,而且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继承下来的宅基地是拥有使用权的。如果继承人有其它的宅基地的话,则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即使是本村村民也不能继承该宅基地。对于户籍没有在村委会的,则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房屋可以继承吗?
根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是可以继承的,因此,作为遗产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从继承法上的规定,已经明确公民的房屋作为遗产,在老人过世后,可以继承的,不过只能继承房屋,房屋下面的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
三、只继承了房屋而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房子该怎么处理?
由于房子继承了,而宅基地无法继承的,可以分几种情况处理、
1、房屋由继承人继续使用
房屋可以由继承人继续使用,当继承人户口不是当地农村户口时,则无权对房屋进行维护、维修和翻新及重修,也就是让房子自生自灭,直到房子变成危房拆掉,或者垮塌,这样,继承人就丧失了继承权,而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
2、卖给村集体成员
卖给村集体成员也要看情况,如果购买的成员没有其它的宅基地,则可以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那购买人购买了房屋,同时,也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此时,购买人可以对购买的房子享有居住、管理、收益的权利,也可以对宅基地进行维护、维修、翻新、重建的权利。
如果购买人是村集体成员,但是在其它地方拥有宅基地的话, 购买人可以有两种选择,要么放弃其它地方的宅基地使用权,这样就完全拥有了宅基地和住房的全部权利,要么只能拥有所购买的住房的使用权,没有维护、维修、翻新、重建的权利。
3、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
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拥有的权利和第一种情况一样,因为只买了宅基地上边的房子,没有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无法对房子进行维护、维修、翻新、重建的权利,等房子成为危房后拆掉,或者等房子垮塌后将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
综上所述,对于农村住房的继承,如果不考虑长期居住的话,建议是卖掉,这样更能实现保值的可能,如果不出售的话,价值会随着房子变旧变坏而不断贬值。不过,如果户口在当地,有没有其它宅基地的话,继承了完全可以使用的,拥有了全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