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也能享受的税收扶持政策
新兴行业和高科技产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未来支柱性产业,对我国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科技型初创企业生存压力较一般企业大,创业者主要精力集中在技术研发和市场开发,由于人力和资源的限制,企业内部管理特别是税务方面的管理薄弱。缺乏税务管理的意识,重视不够,没有完善的制度。
近年来,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支持我国经济的转型,合理分配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税制改革也不断深入,为了鼓励科技型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还有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不错,比如税收扶持政策,这个政策比较简单,就是在你现行的纳税基础上,给你一定的税收扶持,也可以说是税收奖励,地方会把地方得到的一部分税收当作奖励给到企业,小编当地就有这类的政策,政策内容为:
增值税以地方留存(40%)的40%-80%给予企业扶持,相当于增值税纳税额的16%-32%,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32%)的40%-80%给予企业扶持,相当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的12.8%-25.6%。纳税扶持资金为纳税次月返还,纳税大户可以一事一议,申请更高奖励。
在园区可以设立新公司、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哪种方便选哪种),然后园区的公司对外接业务,该怎么纳税该缴多少税直接缴,之后再享受地方留存的扶持。
例:园区设立的一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缴纳增值税300万,企业所得税200万,可以得到多少扶持?
增值税:300*40%*60%=72万
企业所得税:200*32%*60%=38.4万
共计扶持:110.4万
企业不用额外提交申请,入驻即可享受,但是当地对入驻的行业有些许要求,像煤炭、再生资源、贵金属、化工等行业暂不能享受,入驻的企业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