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胜诉后《隐秘的角落》被诉侵权!导演怒斥炒作

8月19日消息,因认为《隐秘的角落》摄制单位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公司)及出品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使用自己的独创内容构成侵权,王先生和杨女士二人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将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在涉案电视剧及官方信息处(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片头、片尾、海报、豆瓣网、时光网、百度百科等页面)将原告署名为编剧;赔礼道歉并在官方微博账号、爱奇艺网显著位置发表更正编剧署名声明,赔偿维权费用8万元。

20日凌晨《隐秘的角落》发文主创回应,都对那编剧很有意见。这也是《风筝》《成化十四年后》《芈月传》等案件后,又一个编剧闹事的内讧团队。

导演辛爽表示:在项目工作期间,编剧团队只有剧本策划胡坤、编剧潘依然、编剧孙浩洋,编剧陈骥。没有枪手,他们都已经在片头片尾编剧职务中署名,没有遗漏;

剧本策划胡坤表示:至于起诉署名权的这两位编剧,实话实说,我不认识他们,也没跟他们开过一次剧本会。

编剧潘依然表示:现在署名里的每一位,提供的都不仅仅是几句台词,几场戏,几个创意。与两位原告没有任何工作交集。而现在著名的每一位,制片方也给这些为数不多被采纳的创意,支付了相应的酬劳。

编剧孙浩洋表示:自认问心无愧,这个片头的编剧署名也受之无愧。《隐秘的角落》是一段艰苦但互相扶持的旅途,收获的结果和成绩也是值得,影视行业太容易被围观,个中艰辛和公道参与的人都明白。

该剧出品方万年影业也发表声明表示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前阵子,因认为编剧署名权及原著作者署名权被侵,长篇小说《风筝》的作者林宏将同名电视剧《风筝》的出品方北京东方联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方联盟)等四家公司诉至法院。

据北京东城法院今日(12月6日)消息,12月5日,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决北京东方联盟等公司在电视剧《风筝》上为林宏署名为编剧及原著作者,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5万元。

2019年4月1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蒋胜男诉王小平、花儿影视公司《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作出裁定:驳回蒋胜男再审申请!历时5年,历经一审蒋胜男败诉、二审蒋胜男上诉被驳回、再审请求被驳回,本案终于落下了帷幕,公平和正义永远不会缺席!”置顶微博并曝光法院的判决书。

网友纷纷围观并留言称:“世间终究白就是白,黑就是黑。”“正义不会缺席!”“清者自清!”

4月21日,青年编剧方怡(昵称依依Heily)在微博发布万字长文,控诉她参与了电视剧《成化十四年》的初稿创作,但最终并未得到署名,也未能和剧方取得联络。

该长文引发热议,史航、谭飞等编剧相继转发,并表示将等待真相。随后《成化十四年》正式签约编剧发文回应称,该青年编剧曾短暂参与过前期剧本工作,但因缺乏经验,剧本最终并未采用,且其早已获取相应报酬。

在方怡发布长文之后,《成化十四年》的签约编剧程曦,疑似方怡文中的“X哥”,发布声明回应此事。他表示,该剧最终剧本是由五位已经署名的编剧共同创作,署名方式和署名内容符合签署的《编剧协议》约定,符合影视行业惯例。此外程曦表示,方某(方怡)短暂参与过前期剧本工作,但因缺乏经验,所参与的十一集剧本均是在其他编剧带领下一字一句修整,属于辅助工作,且剧本最终并未采用,方某也未参与此后多轮剧本重大修改和初稿定稿工作,更未参与最终定稿。

程曦强调,方某并非《成化十四年》签约编剧,也并未在他带领下参与过《成化十四年》的编剧工作。

如今,多数影视公司都对编剧不公平,基本都是请枪手团队,所以纷纷不让他们署名,捞取利益最大化。另外,还有很多剧火了以后,都有编剧站出来蹭热度碰瓷,想借机炒作自己一把,所以编剧署名案和侵权案屡屡出现。

从《风筝》《芈月传》《成化十四年》《隐秘的角落》等案例看,里面错综复杂的事情太多,案件肯定有胜有败,有碰瓷的诬告,也有真实被片方占便宜的,我们也应该理智吃瓜,静观法律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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