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精选】“出口退税”一对一咨询案例(20191203)

Anonyme. 匿й名  提问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广州市白云区的一家进出口贸易企业,2019年8月5日,我司申报2019年4--7月的留抵退税,同时也申报了免抵退税,2019年7月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8月20日,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为50万元。9月25日,完成了纳税申报,且申报了免抵退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麻烦请问一下10月10日核准留抵退税时,应如何计算留抵退税应退税额?有具体的规定吗?谢谢老师啦。

邓燕琼回答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首先, 留抵退税是增值税申报表中的一个栏次数据,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生产企业免抵退中的申报中的一个栏次数据。
第二、 10月期末留抵税额(增值税申报表)=9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10月进项-10月销项
第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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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Zi 提问 

我公司于2019年8月销售一批自产产品100万元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收到货款。但2019年9月我公司销售的产品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对方将这部分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50万退回我公司,同时要求我公司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0万元。请问老师:对方退回的50万元和10万元质量赔款我司帐务处理怎么做?对方100万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我司发票方面该如何开具?10万元的赔款可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赖曼婷 回答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针对您提问的问题,给出以下解答:

1、账务处理如下:

对于退回的50万元货款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10万质量赔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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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会计师专家 陈耿升、黄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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