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乾昌 | 文学的一种可能
有时也问自己,为什么爱文字,以及为何享于写作与阅读时的状态。好像难以用一句话概括,但若仅说为爱而爱着,又不免觉得敷衍。
于是,便尝试回到文字本身来寻找答案。
文字作为语言的符号,植根于现实而又超越现实;因其超越,则必定是对现实的抽象与概括。
于是,文字与现实的距离产生了。
现实生活往往呈现某种现象,以人的主观感知为依托。而人的感知是流动的,随时处于变化之中,因而感知到的世界是碎片化的。又由于记忆的特性,人记住的现象也不是意识的整体概括,而是一帧一帧的画面。因此,当人们回想人或物当时状态时,只呈现当时的一个定格。至于之前与之后的事情,唯有通过调动生活经验进而生发联想加以弥补。于是我们可以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可能是一个假象。而所谓经过审视而还原后的真存,也定然掺杂太多我们的主观认知。而那个潜藏的真存究竟在哪里,就留下追问。
更确切说,当我们看到一个教师或一个乞丐,我们只是通过他们的身份标签来推理他们可能的生命状态,得来的是一个泛泛的概念。而至于这教师或乞丐究竟有怎样的生活细节与心路历程,若非长期观察或交流我们是无法了解的。
又比如,我们看到一条新闻报道或正在发生的某个事件。这新闻反馈的是对某个已经发生的事实的客观描述,或许还加入了新闻稿作者的主观判断;而当我们看到某件正在发生的事件时,事件的全貌也许并未得以展开。尽管事件正在发生,但为事件所遮盖的事实、以及事实后面的真相仍不为我们所知。则追问变得更加具体。
这就为文学的发生创造了一种可能。
反观上述列举的例子可知,当我们身处种种现象中时,难免有对现象背后的真存发生联想的可能;我们需要更多细节来对联想进行完善与补充。就是说,当我们看到一个人哭泣时,因恻隐之心而生发对他哭泣背后、可能的遭遇进行联想与推理;或者相反,当我们自己处于某种情感支配下时,觉得有必要对自己的心情进行一番梳理与排遣。这现象大概日常随时发生,作为一个念头而漂浮不定。而当有人把所见所闻或所感所想诉诸文字,并使这文字具备某方面价值时,文学便呼之欲出。
文学是记录,是呈现,更是表达与沟通。
于是,通过文学的记录与呈现,提供了古今人类对话的可能,以及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观照,而由于文字落实于文学成为一门艺术,则更之于人与客观世界发生某种精神领域的感通。
如是,通过现象而直达心灵便有了可能的通道。而文学正提供了这样的交通。因为文学的记录与呈现,使一些可能被现象蒙蔽的事实与被偏见演化的真相被揭示、被珍存。因文学而使当今之人感到曾照见古人的月亮如今又临照己身,随之一份思念便可因被懂得而惺惺相惜。试想,如果不是文学,一个普通人所经历的喜怒哀乐将如何会为人所注意,一些不为人道的话语甚至曾有过的种种委屈,又可向何人倾诉与以疏解,一些沉郁于胸的曲折离奇的心事又如何牵动书外人、使之感同身受而心生悲悯。
若非文学,而归于历史,则多数人的一生连一个标点都不会留下,甚而许多大灾大难亦不过作为某时代的注脚而化为冷硬的一句话被记载。
正是文学,通过对现象的归纳、总结、剔除、整理、抽象、加工、概括等等进而以艺术的姿态呈现,记录着世界的同时,体察、反省、观照着人类自己。
正因文学,使人类的历史变得可触可闻甚而带了体温;而归于具体个人,则文学因一份给人的观照而不使人迷失。
是的,现实中我们自己往往是迷失的。不说现象的局限,遑论感官对人的蒙蔽,就是我们自身,也常常不自觉进行着语言与行为上的修饰。离如,人看到一沓钱遗落在地上,本能反应是兴奋,然后才想到寻找失主。又如,当我们看到不喜欢的人在眼前时,首先是本能的厌恶与逃避,然后才基于现实考量作出一副笑脸。也就是说我们的道德意志与修养情操是一个人为的结果,却并未反馈我们真实的人性。可以说非但感知到的现象界,就是对于我们自己,我们也常常觉得陌生。唯有安静下来并忠实于己时,才清楚内心发生过怎样的纠结与冲突。这现象与真相、甚而本我与自我的错位和矛盾,正某种程度反映了人的困境。一切因为人性的存在。而人性是极其复杂微妙的。但这种复杂微妙正好留给文学发挥的余地。于是古今以来好的文学无不在发掘与认识人性上有建树。
人类于书写的冲动,很大程度上源于人类对自身的追问及对于实现自我的渴望。
而就阅读而言,我们通过文学作品观照他人喜怒哀乐时,从中找到自我的某些思想情感寄寓。因从这喜怒哀乐的体味中感到生命并不孤单,也许就在世界的另一端还有另一些人正经历着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何尝不是安慰。而随着阅读深入,介入形形色色人群的世界中,随着其中人物事件而阅历不同人生况味,是对有限生命的丰富与扩展。一个心存将军梦想的人完全可能于文学中驰骋疆场,而一个向来懦怯的人可以在虚构世界勇敢一回。
于是阅读非但是对自我人生的扩大,也经由体悟他人的人生而获得更为丰富的生命体验。
我想我对写作与阅读状态的享受,便源于此。
这是反观我自己的写作与阅读而得来的一些经验。而当我以此经验再审视既往写下的文字时,发现常诉诸笔端的,是关于故乡与故土的文字。这几乎成了无意识。回想起来,当我书写故土与故乡时,我是最本真而天然的状态。当写作进入情景,物我两忘时,我是愉悦的。于是无论写实还是想象,我都获得一份自由。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写故土写故乡,其实并非写故土与故乡本身,而是经由对故土与故乡的体认,找到我于这世上的一个位置,实际是为我自己的回归。这种回归,在于故土对我的蓄养,故乡予我的情感,都是从我一出生就注定了的。当我的血脉灵魂一俟降生,便使我的生命天然与那块土地发生关系。那土地是我生命的原点,还可能是一个归宿。正是通过乡土书写,使我对自己有了新的发现。
这时候,当我以站在那个原点的视角再回看我的故土与故乡时,便不再是隔着距离的观察,便不再有为深情而深情的虚伪抒发。我看到这乡土上的人,不是别人而正是我自己。于是,当有了这个进一步的认识以后,再经由这个自己而出发来观照故土与故乡时,我的面目即故乡每个人的面目,我的情感即故乡每个人的情感。我空前的感到自己与故土与故乡的联系,实在密不可分。
由此,“我”便不再独属自己,而是那片土地上每个人。当小我成为大我,大我便肩负引领的责任,终使小我实现生命某种程度的完成。
于是,借文学,我开始理解了莫言的文字为何始终走不出他的高密东北乡,而贾平凹背上始终驮着他的大秦岭。
这么类比,当然不是把自己置于与文学大家并驾齐驱的位置。而是说使我有了一种领悟:非但人有原点,文学亦需要一个原乡。当有了这个意识,便领悟到所有的出走其实都是为了回归,而所有看似的写他人其实都是写自己。所以,对于故土上的人们才永远觉得亲切,才永远对他们的苦难有一份疼惜,而对他们的幸福亦感到切身的甜蜜。
与莫言的高密东北乡及贾平凹的大秦岭相比。我的故乡简直更为普通而普通、渺小而渺小。但也正因其普通而渺小却保全了故土亦成全了我。记忆中故乡那种田园牧歌式的、自给自足的天然生态,实际正是农耕民族最本初的状态,当看到那样一种为人生命里最原始单纯的热烈与洪荒、淳朴与温情,便可推想数百年、甚至数千年前我们祖先曾有过的一种生活。于这意义来说,我故乡的存在实在是现代文明社会下对于过去时代的一个活标本。
然而这标本的说法,不过源于我天然热爱下的点染,于故乡之外的人却毫无其价值与意义。谁会在乎那样一个蜷缩于世界一隅的小山村,谁会关心那里人们的死活与悲欢离合。无论那里具体个人的思想情感再怎么惊天动地,于这个体量庞大的国家而言,实在不值一提。若世界本是一个于苍茫宇宙发出微蓝的孤独球体,则我的故乡却连这孤独时的一声叹息都算不上。而若进一步比喻,若中国是一柄熊熊燃烧的火炬,那么,我故乡不过是火光未及临照的一个灯盏。
但这灯盏究竟还发出它的光,究竟曾经、并将继续照着一些人的悲欢离合。
而这一切,若不记下来,将永远随时代洪流而湮灭,一些曾有的苦难与幸福便不成其为苦难或幸福。但那里曾真真切切生活过的一些人,将永成幻梦。
于是,我认为关于那里的一切,就有记录下来的必要。记录灯盏的光亮并非为与火炬争辉。而是说,伟大之谓伟大,正因其可以与卑微并存。
而更具体来说,那里每天发生的每件默默无闻的小事,也正如同世界上每天所发生的轰轰烈烈的大事。
若单纯回归人的本性而论,一个农民一天所经历的生活与一个领导人所经历的生活并无二致。
这样,我的故土与故乡便不单是一个村子一片区域的面貌,就亘古的人性而言,就农业文明延续下来的品格而言,就为人所共有的思想情感来说,我的故土故乡,亦是中国广大农业地区的一个缩影。
若人是相似的,则人的思想情感就永存互相理解的可能。若文学即人学,则我于这对自身的认识里,寻找到自己,亦借此扩大我的生命,来观照人生与人世,而当我把这一切诉诸于文学,文学便具备了一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