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志编修实务之七•大事记
综记大事,凸现脉络
大事记是一村之简史,工作量较大。一般宜在志书成稿的基础上要进行资料核实,补缺订讹。
大事记记载的内容超越时间下限的不记,超越地域范围的不记,不要“越界”、“涉外”。对于内容记载,要做到六个“要记”:第一,特别重大的事件要记;第二,重要变革的事件要记;第三,不平常的事件要记;第四,有重要意义的事件(不一定很大)要记;第五,为后人所效法、有教育意义的要记;第六,为后人引以为戒的事件要记。
大事记编写体例宜采用以编年体为主,按年、月、日的时序记述,辅以记事本末体的编写方法。其优点:以编年体为主,也就是按历史年代和时间顺序逐年编写,不违背志书大事记的基本要求,清晰体现历史发展的脉络。结合记事本末体,可以在不违背历史年代和时间顺序的前提下,对一些一次性事件(如某项工程等)采用集中编写的方法,使事件不零乱,保持事件的完整性。
编写中注意事项 1.尊重历史,尊重事实。2.严格选择,突出大事。3.取材全面,避免遗漏。大事记不是“流水账”似的记事本,所记载的必须是大事、要事,而不是琐事、凡事。既要取材广泛,前后贯通,又要防止事无大小,逢事即记,而将真正的大事湮没在常事之中。
大事记编写中的几个问题:(1)大事记记的是当地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一条只记一件事,要写出确切的年、月、日;无日记月,无月记季,无季记年。整条大事要把时、地、人、事、因、经、果记清楚。(2)大事记要突出地方特点,对上级地区以至全国的大事对本村没有强烈影响的不记;对本村有强烈影响的,但对本村没有重要关系的不记;在本村有强烈影响,直书本村的活动;在本村有重大影响,有密切联系的上级地区、全国的大事,不单独立条记述,只作背景材料与本村有关大事结合起来记;上级地区和全国专门为解决本村而作出的重大决定要并列记述。(3)对本村党组织、村委会会议和决定选择有影响的记,一般例会影响不大的不记;虽然重要,但只是一纸空文,没有实效的也不记。(4)对上级领导人和群众活动,要根据活动的影响作用而定。不要论资排辈,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则记,没有什么影响,起不到什么作用的不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