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 为何收费过高合法过低就不合法?

王平聚律师

刑法学教授

清华大学博士

广东深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案情

长沙律协官网的处分通报在代理一起民事案件中,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万余元,但长沙一律师仅收5000元。近日长沙市律师协会官网通报了该起案例,认定该律师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涉事律所和律师严某某给予警告的行业处分。
澎湃新闻注意到,涉事律师不但一直未收到该5000元律师费,还遭到投诉人两次向律协发起的存在虚假陈述、扰乱审判秩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投诉。
长沙律协官网5月26日公布的《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不正当竞争一案》披露,2017年5月9日,委托人刘某某经朋友介绍请求严某某律师代理潘某某诉刘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碍于朋友情面,严某某律师决定接受委托,并指派肖某律师担任该案刘某某一审程序的诉讼代理人。当日,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费为5000元,至今未收到刘某某该笔律师费。
调查组查证发现,肖某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正常履职,没有证据证明有违《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同时,该案诉讼标的为15212400元,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依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的相关规定,本案依照诉讼标的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1248元,但本案《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属于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情形。
最终律协认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被处分人收取了委托人刘某某的律师费用,故“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违规事项不能成立;被处分人构成“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长沙律协的处理结果: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业处分;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警告的行业处分。
来源:澎湃新闻
采访对话
方弘:律师代理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王平聚律师:律师的收费标准一般是各个省的司法厅同律师协会制定的一个指导价格,比如说民事案件按标的比例来收费,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按件数或者是按小时来收费,服务多少小时收多少钱,一件案件收多少钱。
这样的指导价格是具有一定参考意义的。没有这么一个指导价格确实也不太好,比如有的时候一些政府的法律服务需要竞价,没有一个指导价格也不行。但是,指导价格存在严重的问题,比如法律顾问单位,一个小公司请一个法律顾问单位可能每年3万块钱,但是一个大公司,比如一个国有商业银行,一年的法律服务费可能3000万不止。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一个法律顾问的单位收费标准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比如一个刑事案件,一个醉驾的案件,可能开庭、阅卷、会见花不了两个小时。但是,一个涉黑的案件一开庭就一两个月。这样强制规定一个刑事案件收费多少钱,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没有合理性。所以,这也是收费标准存在得严重问题。
方弘:我们听说过高价律师费如上百万的,还有如前段时间发生的,癌症患者要卖房捐出财产,10天被律所收20万的事情,今天我们又了解到低价律师费。过高于律师收费标准或过低于标准都属于不当竞争吗?
王平聚律师:收费过高的问题,我个人觉得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宗旨和原则,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社会道德,就不要干预。刚才说到收费过高的问题,我没有深入去研究那个案件。
但如果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利用当事人对法律理解不充分导致信息不对称来收取极高的价格,和律师的工作量和工作效果严重不相称的,那么应该是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也不符合律师职业道德的。
近年来,媒体披露的一些收费过高的案件比较复杂,比如你好不容易赚的钱讨不回来,律师帮你讨回来以后收标的的30%,你认为收费太高了。其实,每个案件都不一样,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艰难程度,可能如果没有律师付出艰难的劳动,你最后一分钱都拿不回来。
 
收费太高怎么来定义呢?明显的收费太高,利用信息不对称,可能是不对的。但是基于市场价格,双方都知道是这么一个情况,当事人愿意且双方都协商好,按比较高的价格来收费,这符合市场的规律,不应该干预。
过低的收费也会干扰市场,对行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比如长沙这个个案,本来应该收41万,只收了5000块钱。老百姓可能会认为由于竞争很激烈,导致律师收费下降,符合当事人的利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从单个的个案来看,确实是这样子的,但换一个角度看,过低的价格会影响服务的质量,长远看会影响优秀人才进入律师行业,最终会让老百姓享受不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服务业和造产品是不一样的,比如说生产粮食,生产杯子,生产其他产品,在经济学上追求的是同一个产品,价格越低越好。但服务业就不一样了,比如,如果医生的收费太低,就不会有好的医生了,最终受害的是病人,律师行业也是如此。
事实上我们国家律师行业的低价竞争已经非常严重了,比如咨询不收费,导致一个当事人为了一个案件,一个问题咨询几十个律师,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很多优秀的律师都不做咨询了,对律师对当事人都是一个双输的局面。
中国香港的律师行业就发展的很规范,咨询是一定要收费的,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不同。所以,香港当事人一来就会问收多少钱,谈好价钱才开始咨询。
不收费也是低收费的一种极端形式。所以,不收费和低收费都会对律师行业造成严重的干扰!我个人是坚决反对低价竞争的。长沙这个案件的律师和律所这样收费,我认为是非常不妥当的。
方弘:其实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看,竞争最后享受实惠的是当事人,因为价格便宜。但是在这个案件当中,律协对于当事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罚,您觉得抵制低价其实是非常必要的是吗?
王平聚律师:我觉得这个处罚是不必要的。虽然这种低收费是我所反对的,也是严重不妥当的,但是用这个来处罚律师,并没有足够的依据。
 
第一个原因,指导价格仅仅是供参考的,不应该赋予指导价格强制的执行力。因为指导价格很难符合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情况,每个案件都有很大的特殊性。
第二个原因,长沙实际上前年就放开了律师收费的上限,就是根据市场规律,法律顾问、刑事案件等收几百万都可以,收费没有上限。既然放开了上限,现在又根据下限来处罚,不太公平和合理。
第三个原因,我觉得要给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尽量宽松的环境。收费过低的问题,可以通过批评教育或者是律师行业的文化氛围,慢慢的来解决,不应该通过处罚来解决。而且,对收费低于标准就处罚,也没有足够的强制执行的依据。
 
第四个原因,从程序上来讲,这个处罚也完全是错误的,收费的问题是不能处罚律师的,只能处罚律师事务所。
所以,长沙这个律师收费过低的事情,我个人的观点是,出发点是好的,低价竞争也是应该反对的,但是处罚的依据不足。
方弘:有些时候同样一个案子,不同的律师给出的律师费相差甚远,一个案子可能在这家律师事务所谈大概几十万,但是在另外一家律师事务所居然1万块钱以下就可以代理了。您觉得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王平聚律师:律师价格相差很远,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外界对律师行业不太理解,会有一些误解。同样一个案子,为什么收1万块钱也可以,收1000万也可以呢?
同一个刑事案件,可能工作量就几个小时,也可能工作量是几个月,它的工作量有天壤之别。这仅仅是考虑了工作量,还有它的复杂程度。同样工作量的情况下,不同的律师,收费价格也是有天壤之别的,请一个普通的律师几万块钱,请一个优秀的律师可能几百万,这是不是具有合理性呢?比如说一个人大公司,一个几百个亿的投资项目,几万块钱请一个年轻的、没有多少经验的律师,他看一看合同,提供一个法律服务。但是,当事人可能觉得利益关系特别大,涉及到几百个亿,花几百万请一个优秀的律师来提高服务,这样风险就低了,成功率就大了。
 
比如,辛普森案律师费就花了几亿美金。一个优秀的刑事律师可能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生命是无价的,当事人有支付能力,愿意付不同的价格,这都是市场决定的。
所以,律师费有天壤之别,就是因为一个真正优秀、真正经验丰富的律师,是非常稀缺的!这就好像一个大画家,画一幅山水画,可能几千块钱也是一幅画,几千万也是一幅画。现在一些名医、名中医几百块钱的挂号费,普通的医生也就十几块钱的挂号费。
我觉得这都是正常的市场现象,只是大家对律师行业不了解而已。只要双方充分协商,信息是对称的,根据市场来决定,请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价格,这个价格相差几倍、几十倍、几百倍,我觉得都是正常的。

结语

我也深有感触,有些网友经常咨询我们,我们就会专业的律师通常都是要有咨询费产生的,可能有部分网友就不理解,会觉得只是咨询,还没有到委托的程度,为什么要收费?知识其实越来越被人看重。
所以,不同经验、不同专业程度的律师给出的维权建议以及案件的结果有时确实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不管是个案还是企业的法律顾问,是没有试错机会的,并不是说这个官司打败了,再重新找律师就可以挽回。很多时候错过了最佳的一审,甚至是错过了一审、二审再去申诉,等那个时候吸取教训再去找好律师,维权的难度已经翻了好多倍了。

很显然,一位好律师确实值得付出相应的代价或者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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