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天子传》“七萃之士”考
王林莉
流传至今的《穆天子传》,存在着大量阙文, 不为人所识的古文字以及难以为今人所理解的字词,为现代人准确理解文本造成了障碍。 其中, “七萃之士”在文中出现十余次是活跃在周穆王身边频频出场“亮相”的重要人物群体, 有具体人名交代的有高奔戎、葽豫,然而,“七萃之士”中, “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这也是破译“七萃之士”身份之谜的关键。
围绕“七”是否为数目 字含义, 学者们的观点可分为两种:一种以檀萃为代表, “《周官· 车仆》 掌戎路之萃, 广车、阙车、苹车、轻车之萃, 凡五萃。 萃同倅, 犹副也。 穆王或增二萃,故云七萃也。” [1] 很显然, 这是将“七”释为数字, 持这种见解的还有顾实,新版《辞源》将“七萃”释为“七支精干的队伍,指周王的禁卫军”,然而这种解释方法与作品中实际情况并不相符,因此引起一些学者的怀疑。 岑仲勉认为“按传文常以七萃与六师并举, 人似颇多, 副车或无需此数余则疑萃为亲军或禁军古称。” [2] 王贻梁先生更在考察了大量战国燕戈等兵器铭文、 战国货币 文字后指出“燕戈铭文中类似'七萃’ 的名称还有'王萃’ 、'黄萃’ ……,都是与军旅行伍有关的职官,而名'某萃’ 的显然都是燕王的侍卫禁军, ……
'七萃’ 的'七’ 字绝对不能解释为数目 字, 而疑当读为文献习见的漆车之'漆’ 一类。” [3] 王贻梁在考察了大量先秦金文基础上,断然否认“七”的数字含义, 同时又采取谨慎存疑的态度,对其含义进行了猜测而不做结论式论断。 然而, 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的解释还是有许多线索的,本文将从文献出土时的具体情况、文字学, 同时从文本中寻求内证的方法来考察这一问题。
西晋初太康年间,汲县出土了一批战国竹简, 其中包括了《穆天子传》,引起了官府及当时学者的关注。 遗憾的是,这批竹简在官府收管时, 已遭到严重破坏, 据《晋书· 束皙传》“初发冢者烧策照取宝物, 及官收之, 多烬简断札, 文既残缺,不复诠次。” [4] 这给当 时的整理者造成了 一定困难。
《穆天子传》的整理者荀勖在序文中也提到了这种情况, “汲郡收书不谨,多毁落残缺。” 这也是流传下来的《穆天子传》中阙文随处可见的重要原因。 另外,这批竹简上的文字很古老,“漆书皆科斗字…… 科(斗) 文者, 周时古文也。” (王隐《晋书· 束皙传》) 这就需要整理者将科斗文译成当时的文字,《晋书· 束皙传》中就记载了晋武帝将竹简交给“秘书”,令其“校缀次第、寻考指归, 而以今文写之。” 其中, 荀勖参与了《穆天子传》的隶定工作。 以上, 是包括《穆天子传》在内的汲冢文献出土时的具体情况, 竹简毁坏残缺, 文献以古文字面世,这些为文献的整理设置了障碍,而后者,即将科斗文隶定,更使得文献整理中隶定是否准确增加了人为的因素,因为这涉及到整理者的学识,当时文字学的发展等具体因素制约。 因此,文献中个别字词出现隶定错误的情况, 可以说很难避免。 本文讨论的对象“七萃之士”既然在面世之初是以先秦古文字形式存在, 我们不妨考察一下其中“七”字在先秦时期的本来面目 。
“七”的字形在先秦时期比较固定, 在甲 骨文中作“ ”形,玺文略同,如矢簋、王铸觯中“七”字形与“ 十“ 只有字画长短、粗细之别。 [5]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字在此时期与另一个文字在字形上极难辨别,即“甲”字,“甲”的字形存在一个略显复杂的演化过程, 在甲骨文中作“ 十”形, 玺文略同, 如利簋、颂鼎中的“甲”字分别作“ 十”、“十 ” [6] 这样, 此时期的“甲”、“七”二字在字形上极易混淆,后来, 为了更好地区别这两个字,“甲”在字形上出现了演化, 如 ( 鼎) 、 (甲盉) 、(兮甲盤) 、(新虎符) 。 [7] 演变后的字形, 越来越接近现在的“甲”字。
然而, 有一个现象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即: 战国 时期“七”字仍然保持它在甲骨文中的大致形态, 没有太大的变化。 而“甲”字却发生了较明显的演变, 除了上面提到的字形外,还有“ ”、“”等[8],这些已经变化的、与“七”差别较大的字形是战国时期“甲”字的主要形态, 这在现已出土的郭店楚简、包山楚简、马王堆简帛等战国文献中得到证实,这很容易给人一种错觉, 即战国时期“甲” “七”的字形已大致定形,极易区别。 但战国时期是否所有的“甲”字都摒弃了原先与“七”同形的字形了呢? 从现已出土的部分文献来看,答案是否定的。 战国文献侯马盟书中的“甲”字即沿用了“ ”字形,而且,侯马盟书与《穆天子传》同属战国文献,且都出土于战国时晋地,据此可推:《穆天子传》中的“甲”很可能与侯马盟书一样用“ ”字形,与“七”同形。 晋荀勖可能没看到战国“七”“甲”同形的文献,从而,根据战国绝大多数文献中“ ”即为“七”的现象, 没有深究《穆天子传》 的具体语境,将其隶定为“七”。
由此得出结论,在先秦时期曾很难辨别的“七”、“甲”二字,发展到战国时期已趋定型, 绝大部分文献中已采用演变后的、与“七”差别很大的“甲”字形,但就《穆传》出土的晋地区而言,“七”、“甲”仍然同形。 因此要想准确区分二字, 具体的语言环境就显得相当重要,下面, 我们将深入《穆传》文本,详细分析“七”及“七萃之士”在作品中的具体语境,只有这样,对其字意、词意的判断才最具说服力。
“七萃之士”在作品中出现频率较高, 共十余次, 他们具有如下特点:首先, “七萃之士”活跃在周王左右, 如周穆王纵乐之后,情绪上的微妙变化, 盛姬丧葬之后悲痛欲绝的情绪,“七萃之士”都能及时体察, 并加以解劝。 第二, 他们受周王亲近重视。 文中多次提到他们得到周王赏赐的“左佩华也”、“佩玉”等珍贵的玉器,同时受邀参加周天子的宴会, 与之同列的有“正公诸侯王吏”(卷二) ,由此可见其身份、职位不低。 第三,他们大多是勇 猛的勇 士形象。 “七萃之士”随时陪护周王左右,负责穆王安危。 如高奔戎曾请示穆王与猛虎博斗,最终将其生擒, 这使忠心、 勇 猛的武士形象格外鲜明。 此外,沙漠中在穆王求饮不至的情况下刺左骖得青血;在天子出行的车辆中充当车右,都显示出“七萃之士”勇敢、善斗的身份特点。 通过以上总结的“七萃之士”的这些特点,若按檀萃,顾实的观点将“七”释为数字的含义, 则与这个语言环境很难相符。 如果我们考虑到文献出土具体情况导致文献易被隶定错误的可能性, 并结合先秦时期“七”、“甲”同形的事实, 将“七”替换为“甲 ”, 那么, 改变之后的“甲萃之士”与具体的语境是相符的。 “甲萃之士”释为身披铠甲的勇士, 这和文本中他们勇 猛的武士形象相契合。 那么,“甲萃之士”是何身份使他们如此紧密地处于周王周围并深受重视呢?
要想回答上面这个问题,文本中有一个关键人物———高奔戎,他是“甲萃之士”中出现次数最多的, 共三次: 1、 在沙衍中刺其左骖之颈取青血为天子解渴(卷 3) ;2、天子命驾八骏之乘中交代“奔戎为右”(卷 4) ;3、奔戎生捕虎(卷 5) 。 在卷四中天子命驾八骏至巨 一段,“癸酉,天子命驾八骏之乘,右服 骝而左绿耳, 右骖赤骥而左白 。 天子主车, 造父为御,为右。 次车之乘, 右服渠黄而左踰轮, 右盗骊而左山子。 柏夭主车,三百为御, 奔戎为右。” 这段话交代了天子出行时八骏马的位置以及车上人物的位置。
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奔戎处于车右的位置, 即戎右。 《周礼· 夏官· 戎右》载“戎右掌戎车之兵革使。” 疏曰:“戎右者, 与君同车, 在车之右, 执戈盾, 备制非常, 并充兵中使役。”[9]
因此, 作品中的“甲 萃之士”有充当“戎右”的机会,跟他们在作品中所显示的勇猛特点相一致。 第二, 周天子所在车辆为“乘一”,而柏夭所在车辆为“次车之乘”,郭璞注为“次车,副车。”即“萃车”, 奔戎正是这辆“萃车”上的车右,这与奔戎“甲萃之士”中“萃”的意义相吻合。 “萃, 犹副也。 ……戎路,王在军所乘也。 [10] ”
综上,我们有理由推断:《穆天子传》在西晋出土以后流传至今的历代版本中的“七萃之士”应为“甲萃之士”, 这种讹误,是由于这部文献的最初整理者荀勖隶定不准确造成的。 “甲萃之士”,即全副武装的副车上的勇士, 他们常有机会担任战车上的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