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事关个人所得税
2020年度个税汇算时间是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到期不办理
多缴的税退不了
少缴的税还会影响个人征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全文),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年度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七种情况可退税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三种方式查询
是否符合免于办理的条件
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额、已缴税额,或者无法确定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于办理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
二是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查询本人2020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
三是年度汇算开始后,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
个税汇算办理方法
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
登录个税App,进入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如果2019年度尚未完成申报,要先完成该年度汇算申报,才可以申报2020年度汇算。
强烈建议纳税人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税务机关已经预填了所有信息,纳税人只需核对信息,无需手动填写。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纳税人可能不止一处任职受雇单位,这部分纳税人只要任选一处作为汇缴地即可。
此外,2020年度还有一新变化,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比如自由职业者,可以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作为汇缴地。
选好汇缴地之后,就可以按照提示一步一步往下操作了。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三个问题:
1.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可以“二选一”,纳税人可以对比合并计税和单独计税两种方式得出的汇算结果,选择最优的计税方式。
2.2019年度汇算需要纳税人手动填写的劳务报酬和稿酬两项综合所得,2020年度汇算也实现了预填,纳税人只需核对即可。
3.各类扣除和减免税额切勿随意填报。特别是“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一项,系统已经实现预填,而“减免税额”的减免范围则仅限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免,或者自然灾害、地震受灾减免。
如果汇算结果显示可退税,纳税人最好绑定Ⅰ类银行卡账户,当看到退税状态显示为“国库处理中”时,说明税务部门已审核通过。
二、邮寄办
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邮寄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各省(区、市)税务局将指定专门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公告》第九条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区、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邮寄申报需要清晰、真实、准确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
三、大厅办
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或邮寄,也可以到《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这类情况,到期不办理可能影响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