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扶醉酒女上楼发生关系成情侣,女子多次为金钱争吵遭碎尸
安徽合肥,吴某在送外卖时见女子易某酒醉,便主动扶她上楼,二人发生关系后成为男女朋友,后多次以金钱交易发生性关系。期间,两人为钱争吵多次,遭刺激的吴某用手机线杀害易某。为摧毁证据,吴某将碎尸后装入行李箱,从合肥打车到霍山等地并在夜间进行抛尸。据查,29岁的吴某,2010年因持刀抢劫被判刑4年。(来源社会影像官方账号)
#法仪说法#又是一起悲剧,多次发生关系后,因金钱导致杀人碎尸,女孩易某很可怜,男子吴某也很可怕。得不到就将她残忍毁灭,这是心理疾病。在法律上来说,男子易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而且属于犯罪情节非常恶劣。男子易某在受到易某的语言威胁和刺激之后,在明知使用手机线可能将女子勒死的情况下,仍然放任自己的行为,以杀害易某的故意实施了杀死易某的行为,最终导致易某死亡,此时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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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杀人后,他又将尸体肢解扔到不同的地方,但这不属于《刑法》中的“故意毁坏、侮辱尸体罪”,因为他的目的在于毁灭罪证,将尸体肢解后扔掉,在理论上这叫做“不可罚的事后犯”,杀人后毁灭罪证是罪犯的正常行为,不能将毁尸灭迹行为再认定为一个新的犯罪。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最高院曾经指出,因家庭矛盾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等案件,要慎重适用死刑。但本案吴某杀人后碎尸的行为过恶劣,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性影响,适用死刑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此案发生在2019年,距离吴某上一次服刑处于未超过五年,根据刑法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在五年内犯新罪,先后两次故意犯罪,且都是徒刑以上,属于累犯,累犯更要从重处罚。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很大可能也是死刑。欢迎关注@王法仪 ,一起从热点事件中感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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