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头条:十部委联合发文改进住宅物业管理: 呼应行业5大痛点 建立红黑名单

大河网讯(记者 肖雪)日前,住建部、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通知共包含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内容,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总体思路是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健全行业监管制度。

《通知》主要回应了哪些社会关切、研究解决了哪些行业痛点,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有哪些现实意义?

当前,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不够,物业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物业管理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党对物业管理的领导有待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还没有被列入城市各级党组织议事日程和工作重点,基层党组织对住宅物业管理的政治引领、统筹协调作用发挥得不充分。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不健全,尚未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是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结合不充分。政府资源与管理向小区延伸不够。有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执法不进小区的现象,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三是业委会治理结构不合理。目前社区“两委”成员进入业委会的机制尚未建立,基层党组织和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业委会决策难、执行难,难以有效发挥业主自治的作用。

四是物业服务质量不高。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行为不规范,存在乱收费的现象,服务信息没有及时公开。企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程度较低,服务内容单一,侧重对物的管理,对人的服务兼顾不够。物业管理智能化水平低,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不够,难以满足居民高效便捷服务需求。

五是物业服务监管机制不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各地普遍反映缺乏监管抓手,亟待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老旧小区基础条件差,实施物业管理难度大。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较为突出,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

《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共六个方面、21条。

一是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强化街道对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社区、专营单位对小区事务的管理责任,探索建立政府向物业服务企业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二是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人选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扩大业主委员会决策事项范围,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督,加大业主委员会决策事项公开力度,建立业主委员会纠错和退出机制。

三是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明确街道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托底服务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通过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打造优秀项目、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

四是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采集物业管理信息和生活服务数据,确保数据不泄露、不滥用。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等延伸服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

五是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控制专户管理银行数量。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完善维修资金信息披露制度,方便业主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推动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签备案时,由建设单位代为足额缴纳维修资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

六是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通知》明确要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具体如何发挥信用监管作用?

按《通知》要求,应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设全国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依据企业信用状况,由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授予信用星级标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征求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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