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退休住院保障计划”2021社区参保攻略
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2021修订版)6月社区集中参保正在进行中,今年起保日期、保障期限、参保途径等细则均较以往有所调整。下面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Q:“上海市退休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什么(以下简称“退休保障计划”)
A:“退休保障计划”是本市一项补充医疗保障项目,通过“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机制,帮助参保的退休人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目前,本市逾410万名退休人员参加了该计划,其中,社区参保人数达到110万。
Q:服务对象是哪些人群?
A: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无单位组织的本市退休人员。
Q:保障期限如何确定?
A:社区集中参保的起保日统一为当年的7月1日,保障期限自当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
保障范围包含住院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门诊大病治疗、家庭病床治疗。出现上述四种情况,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按50%-70%的比例报销保障金。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可获得保障金10万元。
第一类:社区参保对象中的续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1年内的首次参保人员、断保后1年内再次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每年365元/人;
第二类:退休1年以上(不超过2年)的首次参保人员、最近一次断保超过1年(不超过2年)的再次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730元/人;
第三类:退休2年以上的首次参保人员、最近一次断保超过2年的再次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1095元/人。
其中,第二、三类的参保对象,第二年起,按续保当年的缴费标准收费。
参保途径为窗口缴费,需到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缴费。
补充医疗保障金直接汇入被保障人本市开户的养老金银行账户,但以下四种情况除外:
1. 养老金通过黄山信用社、邮政汇款发放;
2. 外地零星医疗费收据;
3. 家庭病床的医疗费收据;
4. 医保减负的医疗费收据和精神病的医疗费收据。
上述四种非直接给付的情况,被保障人需到工会的服务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金的给付申请。
近期,“退休住院计划参保代扣款受理”也上线了“随申办”APP和支付宝小程序,退休人员从办理参保到参保代扣,到保障金给付全流程将实现“不见面办理”!
办理流程
第一步:打开 “随申办”APP 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在首页搜索“参保受理”,进入事项。
“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
第二步:阅读参保须知,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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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并补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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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确认个人参保方式、保费金额、参保起终日期等信息,之后等待审核受理参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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