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制度(18).重点岗位及重点人员交流轮岗制度
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制度(18).重点岗位及重点人员交流轮岗制度
文化体现·,管理理念·,工作准则
重点岗位及重点人员交流轮岗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防范不正之风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从预防职务犯罪、爱护保护干部队伍出发,特制订本制度。
一、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是指医院财务、药剂、设备、基建、物资采购、人事、招标等部门的人员。
二、重点岗位负责人连续任职达到5年的,原则上要实行交流。
三、各类釆购人员原则上每2年实行轮岗,连续3年的必须轮岗。
四、加强对重点岗位负责人后备干部的培养,引入竞争机制,做到一岗两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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