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央企担当,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央企发力养老服务业,探路“公建民营”模式增加普惠养老供给。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规模大、赡养负担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
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此后,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得到有效发展。根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已有近22万个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790多万张养老服务床位。然而,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在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之后,还面临着有效供给不足、发展质量不高等困难,老年人住不上、住不起、住不好的问题依旧突出。
养老服务业具有前期投入大、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对企业的投融资能力、运营管理能力有很高的要求。现阶段我国普惠型养老服务业市场主体以民营中小微企业为主,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弱、运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低,用地难、用人难、盈利难等问题较为突出,导致普惠型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
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通过经济增长和加大转移支付提高老年人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另一方面,也要从供给侧发力,在落实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的同时,积极发挥大中型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的作用。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国家战略、国计民生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亿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幸福生活。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业,既是责任使然,也是优势所在。养老服务业具有初始投资规模大、投资见效慢、回报周期长等特点,而国企尤其是央企资金实力雄厚,融资能力强,又不会过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有条件、有能力做养老服务业产业发展的开拓者。
此外,养老服务业对土地和设施资源要求高,大多数央企拥有存量土地和设施资源,部分央企本身有比较完善的内部养老服务设施和提供养老服务的经验,通过盘活现有资源可以有效降低投资运营成本。
再者,央企多是全国布局,企业规模大、产业链长,在公司治理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积累,更容易实现养老服务的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有助于在降低供给成本的同时培育品牌。央企所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社会上有较高的美誉度,由央企提供养老服务,更容易获得老年群体及其所在家庭的信任和支持。
当然,央企参与养老服务业,不是要企业办社会。历史上,国有企业承担过较多的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职能,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下、缺乏活力。经过多年改革,大部分国企办社会问题已得到了很好解决。央企参与养老服务业是参与市场服务,不是也不能走历史老路,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要坚持以市场化、专业化的手段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普惠型养老服务业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现阶段央企参与养老服务,扮演的是开拓者的角色,重在发挥表率作用和引领作用。在发展过程中,相关央企要注重与其他类型的企业合作,引领和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