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学生的人格
“如果惩罚含有哪怕一点点对人格的贬损,它就不会有正面的教育力量。”
————《苏霍姆林选集第一卷》第58页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真的让我感到极大的震撼。苏霍姆林斯基认为绝对正常的教育是和惩罚学生不相容的。反思过去四年的教育经验,我曾经通过惩罚伤害过多少学生的自尊,那时我认为不让学生有点惧怕就树立不了自己的权威,于是罚扫地、罚跑操、罚抄等处罚方式都用过,甚至有一次在班级让某个学生出过丑,从最后的结果来看,确实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言,使学生人格受到贬损的惩罚没有起到一点正面的教育作用,只是表面压服学生,并且使得被惩罚的学生彻底与我敌对,把学生赶到了我的对立面上去了。现在想来,我的教育真是“伤痕累累的教育”,每当想起了部分学生那种对学习绝望的眼神,我都感到充满了遗憾。
在暑假的时候,我也做过专门的分析和反思,并且对班上的七个学生的故事也做过一个回顾,现在想来其实问题就出现在没有细心呵护学生的自尊上,甚至还伤害过他们的自尊,导致他们跟我的敌对,同时,也成了我不长的教育生涯中永远的遗憾。惩罚中不能带有一点点贬损学生尊严的因素,不能让他们在同学面前感觉没有面子,绝大多数时候,他们对于自己的过错心中是有数的,不需要我们通过让其丢脸的方式去加深印象,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在呵护学生自尊的基础上,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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