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被骗12.45万!怎料“男友”竟是女扮男装……

为了展现女中豪杰的飒爽英姿

常常出现“女扮男装”的大侠

这不~沙县有一名女子

就上演了一出“女扮男装”的好戏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

2019年7月,童某某在海南做小吃时,通过登录“抖音火山版直播间”网络聊天室认识了被害人李某某,李某某是一名网络女主播。在观看直播节目期间,童某某虚构男子“林某某”身份经常与李某某交流互动,随后添加李某某为微信好友。在聊天过程中,童某某时常对李某某嘘寒问暖,关心其生活起居,李某某逐渐对其产生好感。交往期间,童某某还使用其母亲的手机与李某某聊天,俨然一副婆婆关心儿媳妇的架势。久而久之,李某某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便身陷其中,与童某某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在得到李某某信任后,童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人分饰两种角色,于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份间,在海南小吃店及福建沙县家中多次虚构母亲看病、买药等事实骗取李某某的钱财。李某某先后向其多个支付宝、微信号转账共计12.45万元。

法条链接:【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沙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童某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童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当今社会,网络已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不少人在网上寻找感情寄托,但网络另一头是什么人,你也许一无所知。请大家仔细甄别,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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