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产双合同诉讼大幅增加,业主如何规避风险?
本网记者石磊
最近,佛山市各区法院受理与“双合同”相关的法律诉讼大幅增加,有业主或准业主起诉开发商的,也有开发商起诉业主的,案例复杂,法官、律师纷纷叫苦。
何谓双合同?
“双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将原来的购房金额,拆分为两个合同签署。其中一份为符合政府“指导价”的购房合同,合同上的成交金额低于买家实际给的房款。而剩余房款,则签另一份补充合同或协议,以装修费等名义收取。也称“阴阳合同”。
政府“限签”、“限价”,是为了通过行政手段指导房价,以免房价过高,市场过热而导致更多的人因恐慌加入购房大军进一步抬高房价。
但是,开发商会因为限价就真的按限价以内的价格交易吗?按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开发商虽然不敢明目张胆涨价。但是通过提高“装修费”与“装修材料费”来变相涨价,政府很难监管道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签这样的合同,购房人与开发商等于在打擦边球。给业主带来的麻烦不会少。
双合同对于购房者来说,意味着什么?
首先,首付要多给例如:若拆分为双合同:若因限价原因,开发商现在将房子价格拆分为15000元/㎡房价和3000元/㎡装修价,则购房合同金额为150万,装修款30万。按首套计算,贷款7成为105万。首付需要给45万。
首付足足要多给万!而所少缴的契税只是几千块!
对于刚需来说,买房的钱都是分毫必计的,多出的39万上哪找?
第二、换房时,要多交税
很多人特别是刚需,买房都不是一部到位的,可能后期会换房。对于投资客户来说,房子升值后也会抛售出去。这都会涉及到二手交易税费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物业不是卖房唯一物业,或者房产证不过5年,需要缴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有两种:
(1)网签价*1%;
(2)按提供发票差额*20%。
若二手房是赠与交易,或缴纳增值税时提供发票,则按(2)计算增值税。无论按那种方法计算,都会比单合同多缴很多税。
双合同为什么引发纠纷?
双合同法律纠纷频发原因是什么?问题出在“双”字上。双方签了双合同,但是上网签的是单合同。如果收房时,房价下跌或者房屋装修货不对板、质量有问题,业主就有理由不收楼或者起诉退房,开发商在法律上未必占上风。
开发商心知肚明:一般房屋装修费用只有1000——2000元/平方米,大规模采购建材,让包工头带资进场,装修费用更低。把装修费写成3000元——5000元/平方米就是为了变相涨价。必然在双合同中将违约金定得很高。
双方如何规避法律纠纷?佛山某资深律师指出:一是双方应签署一份补充协议,说明那一份合同是用于执行的。那一份是只供双方补充确认的。如果装修出了问题证明办?业一个有个明确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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