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应如何选拔
关于如何选拔中小学校长是多年来教育界一直讨论的话题,也是热点问题之一。
就目前而言,各地对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大致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直接由教育管理部门依照权限任命;二是采取逐级推荐,由主管部门综合考察后招聘聘用;三是通过公开竞选的形式选拔使用。在以上三种选拔中小学校长的形式中,直接任命和招聘两种是绝对主流并占主导,至于公开竞选选拔所占的比率是较低的。
仔细分析,目前各地所采选使用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形式,应该承认几种形式利弊各有,尤其是公开竞选选拔校长的形式,尽管不少地区也在积极尝试探索,但多少还是有一些风险的。所以实施推广的范围极其有限,从媒体报道和一些区域的实践来看,有成功的案例,亦有失败的教训。
那么,应该如何改革拓宽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的形式、渠道就成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管理使用及焕发中小学办学活力中亟待思考和研究的现实课题了。笔者以为,在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新时期的背景下,选拔任用中小学校长应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已制定出台的有关重要政策文件精神,坚持传承与创新、规范与完善、本土与引进等相结合的原则,并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重视校长后备培养对象队伍的建设,做好储备工作,防止出现校长选拔中出现的断层现象。二是重视校长选拔任用科学机制的建构,为优秀校长脱颖而出营建氛围,打开通道。三是重视对校长的管理与考评工作,对能力强、业绩优的校长,在任职年限、年龄等方面灵活对待,避免一刀切。四是重视中小学校长选拔形式的多样化。对一般学校的校长选拔任用,可采取直接任命和招聘任用的形式,对一些情况特殊的学校可采用公开竞选选拔校长的形式,但应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公开透明,把哪些有魄力、有能力、有实力的校长选拔出来。五重视校长职级制的实施,尽快落实中小学校长的各项待遇,调动其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