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希霸发起了对高希霸的新一轮诉讼
(以前可以在飞机上抽雪茄,类似美联航执飞纽约芝加哥,这类纽约执政官航线还免费提供雪茄。飞机上禁烟最晚的是古巴国旗航空,2014年才全面禁止在飞机上抽烟。现在要在飞机上抽雪茄,只能在私人飞机了)
就在这周古巴高希霸又对红点高希霸提交了新一轮的诉讼。古巴革命后推行国有化,不仅对资产国有化,也把雪茄品牌国有化,大量的古巴雪茄业主离开古巴。很多原本雪茄品牌的所有人在多米尼加、洪都拉斯等地延续原有品牌,继续生产雪茄,这造成了现在很多古巴雪茄品牌在多米尼加、洪都拉斯等地也有一个名字一样品牌。这些品牌同时在世界上共存,相互之间现在也没有太多纠葛。
只有一个雪茄品牌例外,那就是高希霸。几乎每隔一两年,古巴高希霸品牌就要起诉美国高希霸。申请中止美国高希霸也就是红点高希霸的使用。这个月古巴高希霸又对红点高希霸提交了新一轮的诉讼。
高希霸这个品牌和其他古巴雪茄品牌不同,这个品牌是古巴革命后自己创建的雪茄品牌,品牌所有权在古巴烟草公司,营销权在哈伯纳斯。另一个高希霸,也就是常说的红点高希霸,品牌所有权在美国通用雪茄公司。
红点高希霸确实有山寨的嫌疑。美国对古巴禁运之后,通用雪茄公司看到高希霸蓬勃的市场,1978年首先在美国注册了高希霸雪茄的名称,名字和古巴高希霸一摸一样,都叫COHIBA。雪茄在多米尼加生产,1980年的时候开始在美国销售。那个时候古巴雪茄无法进入美国,通用雪茄的高希霸品牌在美国销售情况很理想,这个雪茄俗称红点高希霸。
根据美国普通法,一个国际公司如果要在美国销售产品,必须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商标、专利。部分由于禁运和美国与古巴之间冷战关系的恶化,古巴商标的注册谈判从未进行。等到美国、古巴关系缓和了,通用雪茄已经在没有拥有了商标和专利。
古巴政府不干了,在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就开始第一次的诉讼,先是要求要求美国专商局停止通用雪茄对红点高希霸的广告宣传,称该公司损害了古巴高希霸品牌声誉,之后还要求裁定红点高希霸非法并赔偿。由于红点高希霸是在美国注册的,所以古巴政府只能委托律师在美国发起诉讼。
随着红点高希霸市场的蓬勃,古巴对红点高希霸的诉讼力度越来越大。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一次,一次次诉讼,一次次回到原点,举办过无数的听证。当对拥有该商标的国家实施贸易禁运时,是否适用商标法?美国法院似乎无法就答案达成一致。
这场诉讼态度大于结果,除非美国修订商标法,或者对商标法做进一步的解释,否者古巴高希霸很难在美国打赢这场官司,特别是红点高希霸越来越知名的情况下,这场诉讼真正获益的可能就是双方的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