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老人猥亵路过女学生被群众举报:已是老手。大爷人老心不老?
江西九江83岁大爷因多次猥亵过路女子,被群众举报。经过警方多日在街头巡查,拍摄到了现场犯罪证据,并对大爷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但由于大爷已经年满70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法律规定,对于包括年满70周岁在内的多类特殊人群“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不予执行。
也就是说,该判的就判。判完了,不执行。这代表着大爷又能拄着竹竿上街逛了。果然你大爷,还是你大爷。
大爷的这个举动,是“老当益壮”,还是“心理变态”?
在人们的印象中,对于这类案件,普遍都会认为犯案人都是有着强烈性欲的人。但在《犯罪心理分析》作者斯坦顿.萨梅洛博士十几年监狱工作中经手的案件分析得出的结论是:那些强奸犯追求的并不是对生理欲望的满足。他们着迷于在犯罪过程中获得的掌控感与征服感。
斯坦顿.萨梅洛博士访谈的一位强奸犯也坦白说道:“我喜欢看她们无助的哭泣。我印象非常深刻是在我4-10岁期间,我就常去招惹女孩。她们哭得喘不过气,会让我感到很兴奋”。
也就是说,当你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让对方产生你期待中的反应时,你就会获得对她的操控感。
所以,此类案件的常犯,他们大多追求的是掌控感和征服感,而不是为了满足自己原始的欲望。
对于这位 83岁的大爷来说,也有相同之处。
83岁的年纪,社会功能和生理功能都在退化。可是大爷有颗“年轻躁动”的心。但以大爷现在的年纪、外表和社会价值,几乎没有年轻小妹妹愿意坐下来与大爷互动。
所以,大爷会使用这种低成本,能够为自己带来兴奋感的“冒险”动作。对大爷来说,这种街头物色女孩猥亵的做法,能够满足大脑兴奋感的需求。每完成一次,大爷就感觉良好,仿佛又年轻了一岁。
这也是能够维持大爷拄着竹竿也要上街冒险的内在动力。用大白话来说:与其花钱买保健品,不如上街免费乐一乐。
对于大爷这个年纪来说,执法或教育也存在难度。年纪大了,把他关进去,怕出风险;进行口头教育,转身就忘了。估计大爷也听不懂年轻警员在说些什么。
所以现在老年人犯罪,也是一个比较令人纠结的社会问题。
其次,这种行为还可以满足大爷的自我存在感的需要。
老年人,年纪越大,就会越来越变得“透明”。
退休之后,被单位领导和同事遗忘;
行动力退化之后,几乎不参加外出社交活动,被朋友遗忘;
小辈们忙于工作、娱乐,较少回来探望老人。即使来了,往往也是坐坐就走了。老人逐渐也会感受到被家人淡忘。
在这样因素下,老人会感到自我存在感很弱。没有人在意自己、聆听自己、和自己相处在一起。
为了增强自我存在感,大爷就上街找刺激。多次动手之后,大爷把自己硬生生的打造成了这条街的“头号人物”。
被大众口口相传要提防着,被警方给盯上,甚至还上了媒体热搜。这波存在感刷得也是很拼了。
所以,在大爷的这一为老不尊行为被曝光后,虽然没有被拘进去。但还是有不少事情是可以由社会力量跟进的:
1. 大爷所在社区街道的工作人员,要上门随访。多跟大爷说说话。用大爷能够理解、听得明白的大白话告诉大爷违法的事情,不能做。
2. 增加大爷的犯罪成本。如果再犯,虽然到了年纪不用执行。但是否可以进行罚款等操作,需要执法人员酌情跟进处理。否则就成了仗着年纪大,零成本作案的漏洞。
3. 通知大爷的家人。要增加家庭关系的维护,多探视老人。帮助老人解决生活中的现实性困难。让老人感觉到他不再是小透明。
每一个犯罪行为的背后,都是多种社会因素与个人心理背景的产物。对于高龄犯罪人员来说,更需要警员结合他的个人心理健康程度、文化程度以及家庭因素等,去看清他行为背后的动机。这样就能更好的对违法行为进行矫治,让社会更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