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要执行哪四项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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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