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盯上老人房产
当保姆变身继承人的新闻频见报端时,有人认为荒唐,一定是保姆别有用心;也有人认为无可厚非,毕竟在老人最困难时身边只有保姆!
“保姆变身继承人纠纷”频发的背后,你看到了什么?
新闻聚焦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我国空巢老年人口规模继续上升, 2013年突破了1亿人大关。在空巢家庭中,除了父母子女两地分离的情况之外,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也开始增多。
因此,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里,将有更多老人不是由儿女而是由保姆陪伴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对这些老人来说,能够陪伴自己度过生命最后一程的人就是亲人。因此,子女与保姆争财产的纠纷也随之频繁出现。
其中,有的老人被保姆骗走全部身家财产,有的老人是主动留下遗嘱,将身后财产悉数送给保姆。
尽管财产问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者法院判决等方式解决,但更深层次的家庭关系问题却无法用法律手段来衡量……
镜头1
亲情被利用 保姆变脸
骗房产
年过八旬的王秀玲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曾经乖巧可爱的小保姆,居然骗走了他们老两口惟一的一套房产。要知道,他们曾经把她当成亲孙女一般疼爱……
保姆成了“亲孙女”
1996年,王秀玲夫妇作为退休工人,用集资的方式买下一套七十多平米的房子。那时他们的两儿一女都已各自成家,两个老人独自生活。后来,老伴儿李良因病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子女们也都不愿回家照顾老人,王秀玲只好请了保姆。
2004年,前一个辞职的保姆把小玉介绍给了王秀玲。那年,小玉只是个16岁的丫头,而王秀玲已经年过七十。
“她身高有一米六左右,有点瘦,皮肤偏黑。”来自云南的小玉给王秀玲的第一印象是“很乖巧、很老实”。
按那时的收入水平,除了给小玉包吃包住外,王秀玲每月还支付她500元的工资。刚来到这个家庭时,小玉每天的任务就是做饭、打扫卫生和洗衣服。
为了让小玉有家的感觉,除了每顿饭在同一张桌子上吃以外,王秀玲还把一间卧室腾出来给小玉住。这个乖巧可爱的小保姆慢慢成了两位老人的精神寄托,王秀玲很快喜欢上了这个年轻的小保姆,把她当成孙女一般疼爱,甚至跟她谈心聊天。
5年时光荏苒而逝,很少得到儿女关爱的王秀玲夫妇慢慢把小玉当成了亲人。但让王秀玲夫妇无法预料到的是,他们夫妻唯一栖风避雨的一套房子,竟蹊跷地被小玉卖给了别人,闹得年逾古稀的老两口差点流落街头……
而为了房子一事,王秀玲夫妇和小保姆亲若一家的情意,也因此走到了尽头。
房子过户给了小保姆
2009年,在王秀玲家中做了5年保姆的小玉哭着找到王秀玲,称自己家里出了事,急需一笔钱。听到小玉要向他们借十多万元时,王秀玲也无能为力。
经过一番商量,王秀玲答应用他们的这套房子作抵押到银行贷款。可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王秀玲,他们夫妻年纪太大,不能贷款。随后,小玉提出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去贷款。为了帮助小玉,王秀玲夫妇和小玉签了购房合同,答应以3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过户。但在没有拿到小玉一分钱的情况下,王秀玲夫妇就将房子过户给了小玉。
谁知才过去不到一年的时间,这套房子却被小玉转手卖给了朋友小青。小青支付了小玉10万元首款,并约定尾款以每年2万的方式归还。而从始至终,王秀玲夫妇也没有从小玉那里得到一分钱。
夫妻俩居住多年的房子莫名其妙地就成了他人的,这让只靠退休金过日子的老两口难以接受。原本身体不好瘫痪在床的李良听说后更是禁不住打击,身体每况愈下。
无奈,王秀玲夫妇联系了一名律师,希望能夺回房屋所有权。律师认为,小玉在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并没有向王秀玲夫妇支付房款,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的等价有偿的原则。老人把房屋过户给小玉的本意是想让她拿去贷款,小玉却将房子私自转让他人,骗取了老人的信任。之后,老人将小玉和小青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房屋所有权归王秀玲夫妇。
虽然房子最后归还了王秀玲夫妇,李良的身体也渐渐康复,但经历一场变故后,老两口的生活却再也回不到以前。
亲情淡薄成了祸根
王秀玲说,其实早在2008年初的时候,她就发现小玉有时候夜不归宿,白天也常常在外面玩,家里该做的家务也不做。
后来,小玉从朋友那里弄了一个服装铺面,白天在外面做生意,晚上又回来住在王秀玲家里。小玉没有再给王秀玲家里做任何事,王秀玲也没有再支付她工钱,但王秀玲心里仍然舍不得小玉,让她在家里吃住,也没有收钱。
王秀玲说,后来的一段时间小玉还时常来找他们两位老人借钱。王秀玲没有钱,只能向朋友借了再给小玉。王秀玲计算了一下,小玉至今仍有2万多元没能还清。如今,小玉留下的电话号码已是空号,王秀玲也不知道去哪儿寻回这笔欠款。
王秀玲说,后来小玉卖房子的事情败露后,她写了一份悔过书。悔过书里,小玉提到自己在小青的提议下,利用她和老人之间的亲情来骗取房子……
“如果孩子们对我们好点,我们也就不会被保姆骗了。”提到自己养育的两儿一女,王秀玲失声痛哭,一直坐在旁边默不出声的老伴儿也突然表情严肃,拿起拐棍敲着地板。
王秀玲说,丈夫患病后,不管是住院治疗还是买药,3个子女从没有给过一分钱。去年春节,两个儿子破天荒地每人给了王秀玲夫妇1000元钱,两位老人都感到无比惊讶,“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
渴望能儿孙绕膝的王秀玲夫妇,眼看着子女们都成家立业却无法承欢膝下。王秀玲说,因为两个儿子都曾提出让他们把房子过户给孙子、孙女,王秀玲没有答应,所以当初在小玉提出借钱和把房子过户给她时,王秀玲并没有向子女透露半句。
而对于母亲的说法,王秀玲的两个儿子听完之后都后悔莫及。“我们平时也惦念父母,不过确实回去的次数比较少。这起变故让我们都觉得意外,幸亏父母都还好好的,以后我们一定要多关心父母,照顾父母,让他们宽心,不让这类的事情再发生……”
(故事中人物均为化名)
镜头2
同睡一张床 保姆主动
要房产
79岁的刘世昌在雇佣保姆罗小红十几天后就立下遗嘱,将所住房屋和所有钱财在其百年之后赠与保姆。对此,老人的儿女非常不满,他们认为老人活活地被罗小红给欺骗了……
新保姆不要工资要房子
20多年中,刘世昌先后换了近百名保姆,但几乎没有满意的。
“我身体不好,找到一个脾气性格既好又能好好照顾人的保姆挺难的。”刘世昌是一名退休工人,现在的退休工资是每月2200元。他说,自己三十多年前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如今不仅不能走路,而且吃饭、穿衣、大小便都需要人服侍。虽有一儿一女,但他们都已经成家很多年了,儿子一家在别的城市生活。女儿家虽然离得近,但她也是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还得靠女婿照顾。
直到前年,47岁的贵州女子罗小红出现,刘世昌老人的生活突然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012年春节前,罗小红经人介绍到我家当保姆,她刚来的时候工资说好2000元,十多天后,她跟我聊了一次天――她说她肯定会好好伺候我,但在我百年后得将房屋等遗产全部赠送给她。如果可以的话,她自己的保姆工资也不要了,我的退休工资全部交给她作为两个人的生活费……我觉得她人不错,就答应了。”
2012年2月16日,罗小红找来一位律师,帮刘世昌立下了遗嘱。在遗嘱中,刘世昌愿意将现居住的房屋及其它所有财产,在他百年之后全部赠与罗小红。
保姆和女儿各有遗嘱
刘世昌说,子女起初并不知道他立遗嘱将房产赠给保姆。过了没多久,听街坊邻居说起这事后,女儿女婿不乐意了,女婿时不时就到刘世昌家里,大吵大闹一番……
“我女儿女婿平时从来不来照料我,听说我把房子给了保姆,女婿经常上门来吵,要把罗小红赶走。”为此,刘世昌还报了警。
然而,在刘世昌的女儿刘玉静看来,父亲脑子真是老糊涂了,一个刚刚认识十多天的保姆,就把他给彻彻底底忽悠了。
刘玉静比保姆罗小红大一岁,她说:“我和父亲一样患类风湿性关节炎30年了,四肢干瘦,双手都已经变形了,病情比父亲还严重,平时都是坐在轮椅上,日常生活都要靠老公照料。对父亲现在的情况,我们做晚辈的真的是又无奈又气愤。以前我老公经常去照料他,给他送饭。但老爷子脾气很古怪,前段时间,我还让老公买了一些糕点给他送了过去,老爷子当时就把东西扔到门外……”
随后,刘玉静拿出一份遗嘱说,这份落款日期为2005年10月11日的遗嘱是父亲70岁时立的,老人说将本人名下的120平方的房产,包括家具都赠送给她。遗嘱由一名许姓律师代书,刘世昌作为遗嘱人签的名。“谁能想,这才几年的时间,父亲就另立遗嘱要把房子送给保姆。”说完,刘玉静深深地叹了口气。
保姆曾经就有“受赠史”
对于刘世昌的做法,他的小儿子也不支持。“我们想过送他去敬老院,但父亲的脾气很暴躁,要求又多,在那里也呆不下去。我因为没有时间在家照顾父亲,所以担心如果保姆走了没人照料父亲,所以也就没多说什么。”
不过,在街坊邻居的眼中,自从保姆罗小红来了以后,刘世昌老人确实像变了个人一样:精神焕发,原因就是老人和保姆每天晚上都睡在同一张双人床上。对此,刘世昌老人也毫不犹豫地表示承认,“我不能动,需要她照顾……”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保姆罗小红此前曾受赠一套房屋和30万现金。罗小红称:4年多以前,她给一位林姓独居老人当保姆,2011年年底,80岁的老人去世前,立遗嘱把自己的一套50平方的房产和30万现金全部赠给了她……
(故事中人物均为化名)
镜头3
保姆变继母 揣着遗嘱
争房产
在子女的眼中,她只是伺候父亲多年的保姆;在她眼里,自己已经是孩子们的继母。一份公证遗嘱,让逝去的老人将房子留给了保姆。老人永远离开了,留给儿女们的却是无尽的遗产纠纷……
突然冒出的结婚证
据常力建四兄妹讲,涉案的这套房子一直由母亲与父亲居住,直至1999年母亲离世。
母亲去世后的两年里,年过八旬的父亲身体每况愈下。老人脾气执拗,接连几个保姆都辞工而去,直到四兄妹找到胡梅。
干净利索、做事细心的胡梅很快让老常的脸上又有了笑容,四兄妹看在眼里,放心多了,保姆费也从每月的500元逐渐涨到了1500元。
2012年11月,老人去世。料理完后事,四兄妹坐下来商量如何处置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子。就在这时,胡梅将一本《结婚证》放在了他们面前,“我跟你们的父亲已于2001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老常的财产有我的份。”
保姆竟然变成继母,四兄妹惊呆了。他们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断然拒绝了胡梅的要求。2013年初,无奈的胡梅将四个子女一起告到了法院。
结婚证之外还有遗嘱
对于被胡梅告上法庭,四兄妹并不意外。意外的是,“直到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时,我们才知道父亲生前还立有遗嘱。”
经过法院调查,原来2008年2月老常立了一份遗嘱,自愿将属于他的那部分房屋产权留给胡梅一人。此外,他还请公证员对遗嘱做了公证。
“父亲立遗嘱时是否清醒,是否自愿?” 常力建四兄妹做了“详细调查”。随后,他们向法院提出:公证遗嘱违法无效。
“胡梅是保姆,月月拿着保姆费。我父亲卧床多年,她不但没有好好照顾老人,还多次殴打他,虐待他。” 在常力建看来,所谓的公证遗嘱肯定是在老父意识不完全清醒、不自愿并在胡梅的胁迫下写的,而且子女们毫不知情,“胡梅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房屋应由我们继承。”
而法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屋。按照法律,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予以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有遗嘱或有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嘱办理。本案中,胡梅及四兄妹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四兄妹认为公证遗嘱违法无效,法院认为,其父亲有权对财产以遗嘱方式予以处理,且遗嘱经公证处公证,合法有效。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对该房产,胡梅继承6/10份额,四兄妹各继承1/10份额。胡梅所占份额多,房屋由她全部继承,给付四兄妹相应的补偿款。
历经波折再次上诉
然而,对于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四兄妹“如鲠在喉”,经历多次波折,常力建四兄妹于2014年年初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这份遗嘱是在我父亲患脑梗、脑萎缩、痴呆多年,而且所有子女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立下的,我父亲完全被人利用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之规定,“所立遗嘱如违反有关法律、政策的不予保护。”因此,四兄妹要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面对跟自己争夺遗产的子女们,胡梅心里很难受,法庭上,她数度落泪,“虽说是继母,可我和他们的父亲生活了十多年。老伴一身病,是我一直悉心照顾着他。”
胡梅的说法遭到了四兄妹的反对,四兄妹的代理律师说:“胡梅常打骂老人,不让他吃饱饭。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尿到床上,她不给换床单,致使老人身上出现多处褥疮。自1997年老人患病后,四兄妹精心为其治病,尽孝道。尤其是老人住院期间,所有的护理和其它事务均由四兄妹承担,胡梅却以自己岁数大、身体不好、不是保姆工作范围为由,不到医院护理老人。”为了证明上诉理由,四兄妹手里握着16份证人证言。
听到此,胡梅坐不住了,“结婚后,我尽了一个妻子的义务,生活上无微不至地照顾你们的父亲,可作为子女,你们不尊重我,将我当保姆对待。我是如何照顾你们父亲的,邻居和医院医生、护士都能证明。”最终,双方约定,在下次开庭时各自带着证人当庭质询。
如今,这份公证遗嘱是否有效?胡梅和四兄妹的证人又是如何证明的?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的是,如果老爷子泉下有知,他肯定不愿意看到亲人为了一套房子而陷入如此混乱的境地……
(故事中人物均为化名)
专家观点
特邀专家 孙 凤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特邀专家 李 松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房产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
银发族财产成了“唐僧肉”
孤独寂寞是“祸根”
“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得不到充分关怀是最根本的问题。”采访中,孙凤教授说,现实中,不少子女“凑份子”给独居老人请来住家保姆,认为老人生活有人照料就算完成任务。但对于大多数有退休工资的老人来说,他们更需要有儿女陪在身边说说话,有个感情寄托。
很多老人常感慨:有了电话,孩子回家都少了……而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的生活圈子往往变得狭小,这时的老年人更需要精神上的安慰与寄托。这种状态下,老人便很容易对保姆产生情感依赖。
作为子女,应当摆正亲情与财产继承之间的关系,不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应当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老人容易为爱“昏头”
此外,生理退化、心理弱点等多种因素决定了老年人在生活中成了地道的弱势群体。尤其是一些单身的老年男性,因为自身独立生活能力比较差,不会洗衣服,不会做饭,加上子女不在身边,会更加对他人产生依赖。而此时,他们手里那些“压箱底”的钱很可能会成为骗子们眼中的“唐僧肉”。
有些保姆就是抓住老人的这些弱点和心理,利诱老人,如有的保姆会对老人说,如果你跟我结婚或者把财产分给我多少,我就一辈子伺候你;如果不同意,我就不管你了……她们以“爱情”来哄骗老人的“童心”,用设计好的圈套一步步地将老人迷惑、俘虏,最终夺取老人的遗产。
当然也有很多老人在和保姆的相处中感到温暖,从而萌生“结婚”的念头。
有调查显示:丧偶男性老人再婚需求高达77.8%,其中,70岁左右的男性有再婚愿望的比例较大。对于他们来说,为了能找到伴侣,结婚不问年龄,只问满意度和幸福度。这种婚姻往往具有双重责任,既有妻子对丈夫的责任,又有年轻的妻子对年老丈夫的赡养责任。而两者的结合需要丈夫在物质上予以补偿,这是双方生存利益下的一种等价交换。
现实中,对于社交渠道有限的男性老人来说,保姆很容易就成为了日久生情的对象,这也是为何保姆变为老人伴侣的客观原因。
家政行业缺乏监管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的家政服务行业一直缺乏监管,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个高素质的家政人员,理论和经验都要有,然而现在大部分的保姆文化程度都不高,缺少理论,缺少技能,更缺乏职业道德。
对于这一点,不少国家都很重视,比如菲律宾,他们就有着号称“世界上最专业的保姆”――很多“菲佣”都有大学文凭,且在菲律宾本国受过至少 3个月的家政专业培训。
再如,美国有很多高校都开设家政系。因为美国人认为,人人都有家庭,帮助家庭提高生活质量和管理水平,就是在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
而在我国,目前全国高校开设家政专业的大学寥寥无几,毕业生更是屈指可数。再加上家政行业缺乏监管,各类家政纠纷的频发也就不足为奇了。
特别提醒
“财产案”强调尊重遗嘱人
传统观念认为:财产不能给“外人”,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天经地义。因此,当遗嘱人把友情、爱情作为确定继承人的标准时,亲情在此时就表现得难以接受。
但在法律框架内,财产所有人可以以遗嘱、捐赠、赠与等多种形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是本人的真实意愿,就受到法律保护,他人无权干涉。
采访中,李松律师说,他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类似的案件,大多是主人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保姆,从而引发子女与保姆之间的“战争”――子女们往往会将保姆告上法庭,要求保姆返还老人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处理遗产案件时非常强调充分尊重遗嘱人的遗愿,按死者遗嘱来处理其财产。
生活中一旦遇到此种情况,建议首先鉴别遗嘱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果遇到不懂或不明白的地方,应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不要盲目应诉。
再者,作为子女,对于财产分配等事宜,亦可在老人身体及精神状态俱佳时早作安排,避免给一些有意图谋不轨、抢夺遗产的人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对于有些亲属怀疑遗嘱是在老人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所立,这种情况必须要举证――比如老人患了老年痴呆,病历中明确指出相关丧失行为能力的病症,或者可以举证立遗嘱时老人正在抢救中,非清醒状态等。
因此,此类案件提醒亲属、子女需要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给予老人更多关怀。
本刊记者 陈业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