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情说”——西方近现代美学史的代表学说
移情说在西方近现代美学史上,是影响最大的,也是人数最多的。最先提出“移情”概念的是费舍尔,而把移情说发展成一个系统的美学理论的,则是立普斯。
立普斯和康德一样,也认为美感是一种愉快的情感,但并非所有愉快的情感都是美感。立普斯认为,愉快的情感有三种,一种是外物引起的,一种是精神引起的,还有一种是通过移情在外物那里感受到的,只有第三种愉快的情感才是美感。所以,移情是审美的关键。
移情就是把主体的情感移入对象。移情学派认为,审美实际上就是一个移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体凝神观照对象,在不知不觉中将主体的情感移入对象,结果就使自我变成了对象,对象变成了自我。这时,我们就会觉得这个对象是美的,而这样一种“物我同一”的境界,就是审美的境界。
比如庄子和惠施的故事,庄子和惠施在桥上看鱼,庄子看见鱼,很高兴,就说“从容出游,鱼之乐也!”惠施说你又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呢?庄子说,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是快乐的?惠施说,对啊,我不是你,所以我不知道你,你不是鱼,你也当然不知道鱼。
这个故事流传很广,如果从审美角度看,庄子和惠施的认知就不在一个维度。庄子是在审美的层面说这句话,惠施则在逻辑维度。快乐,是每个人的个体体验,别人内心里是否快乐,我们是没有办法做肯定判断的,因此庄子说鱼很快乐就不是科学结论,而是审美体验。庄子实际上是移情了,真正感觉到快乐的不是鱼,而是庄子自己,庄子觉得快乐,所以看见鱼的时候就把这种快乐转移到了鱼的身上,所以他才说鱼好快乐呀!这就是审美当中的移情。
移情在艺术和审美当中是十分常见的。《诗经》中“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杨柳和雨雪都是自然现象,是人处于不同的境遇赋予了它们不同的情感。杜牧有两句诗“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表面上看写的是蜡烛,实际上写的是人的情感,是人对分离的依依不舍。
没有移情,自然界就不美了。我们常说天鹅是“优雅的”、荷花是“高贵圣洁的”、熊猫是“憨态可掬的”,这些带着情感的形容词都是人赋予他们的,人把自己的情感移入自然界的客观存在。
其实,一个对象美不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情感态度,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你爱一个人,他在外貌上有一些缺点,你也看着很顺眼,觉得好看、美,这就是因为移情,你把自己的情感移入到了他的身上,对方就会因为你移入了情感而美起来。
移情在艺术欣赏中也是不可缺少的,懂得了移情的原理,就能更好的欣赏艺术。比如杜甫的诗“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流泪和惊心的到底是谁?是诗人还是花鸟?从移情角度就可以理解为,诗人因为自己的情感变化,看见花就觉得花在流泪,看见鸟就觉得鸟都胆战心惊,诗人和花鸟在移情的作用下,已经是一体的了,诗人就是花鸟,花鸟就是诗人,不存在谁在流泪谁在惊心的问题了。
移情说因为和我们的审美经验相一致,因此成功地成为了20世纪初被普遍承认的美学理论。不过移情说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比如移情往往被说成是一种“情感的外射”,但人心并不是一盏灯,它的光芒怎么可能外射?还有,移情学说强调物我同一,自我就是对象,对象就是自我,那么当我们面对风暴或者不幸,并把自己置身于其中,和对象同一时,我们体验到的只应该是恐惧和悲哀,怎么会感觉到美呢?在极端恶劣的情况下,我们感觉到的美究竟来自于哪里呢?
这种理论,就是“心理距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