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瑕第四十一
管仲有言:“无翼而飞者声也,无根而固者情也。”然则声不假翼,其飞甚易;情不待根,其固匪难;以之垂文,可不慎欤?古来文才,异世争驱;或逸才以爽迅,或精思以纤密,而虑动难圆,鲜无瑕病。陈思之文,群才之俊也,而武帝诔云,“尊灵永蛰”,明帝颂云,“圣体浮轻”。浮轻有似于蝴蝶,永蛰颇疑于昆虫,施之尊极,岂其当乎?左思七讽,说孝而不从,反道若斯,余不足观矣。潘岳为才,善于哀文,然悲内兄,则云感口泽,伤弱子,则云心如疑。礼文在尊极,而施之下流,辞虽足哀,义斯替矣。若夫君子拟人必于其伦,而崔瑗之诔李公,比行于黄虞,向秀之赋嵇生,方罪于李斯;与其失也,虽宁僭无滥,然高厚之诗,不类甚矣。凡巧言易标,拙辞难隐,斯言之玷,实深白圭,繁例难载,故略举四条。
《管子·戒篇》说:“没有翅膀而能四处传飞的,是语言;没有根柢但却能牢牢固结的,是感情。”可见语言不靠翅膀,它的飞翔甚为容易;感情无须有根,它的牢固也并不困难。那么用文字把它们记录下来使之垂流后世,可以不谨慎吗?从古以来的作家,都在不同的时代相互驱驰前进。他们有的才气卓越而行文豪爽迅速,有的思考精纯而用心周密;可是在用思上往往难于周到圆通,很少没有缺点的。陈思王曹植的文章,是众多文人中的杰出者,而他的《武帝诔》却说,“尊敬的英灵永远蛰伏”,《明帝颂》也说,“圣王的身体浮轻。”浮轻好像蝴蝶,永远蛰伏又颇像昆虫,用来指极尊贵的帝王,难道是恰当的吗?左思的《七讽》,讲到孝道却不赞成,像他这样违反圣人之道,其余的就不值得去看了。潘岳的文才,善于做哀悼的文章,然而他却在悲悼内兄的文章中说,感叹他用的杯口上存留着口液;在哀伤夭折的孩子的文章中却说,将要返回时好像还疑心他还活着。按照礼制,“口泽”、“如疑”这样的字眼都是用在极尊敬的人身上,而他却用在同辈或下辈身上。文辞虽然写得够悲哀,原来的含义却因此丧失了。至于君子的比拟人,一定要是同类的,可是崔瑗哀悼李公,把李公的德行比作黄帝、虞舜,向秀作赋哀悼嵇康,把他的受刑情况和李斯相比。虽然两种比方都同样有差错,与其如向秀那样比方得过坏,不如像崔瑗那样比方得过好,然而都像高厚念的诗那样,就比得太不伦不类了。一切工巧的言辞容易标立,拙劣的词语难于隐蔽,这些语言上的毛病,实在比白玉上的污点更难磨灭。繁多的例子难于一一记载,所以这里只约略举出了四条。
若夫立文之道,惟字与义。字以训正,义以理宣。而晋末篇章,依希其旨,始有赏际奇致之言,终有抚叩酬即之语,每单举一字,指以为情。夫赏训锡赉,岂关心解,抚训执握,何预情理;雅颂未闻,汉魏莫用,悬领似如可辩,课文了不成义:斯实情讹之所变,文浇之致弊。而宋来才英,未之或改,旧染成俗,非一朝也。近代辞人,率多猜忌,至乃比语求蚩,反音取瑕,虽不屑于古,而有择于今焉。又制同他文,理宜删革,若排人美辞,以为己力,宝玉大弓,终非其有。全写则揭箧,傍采则探囊,然世远者太轻,时同者为尤矣。
至于作文的方法,在于运用文字和确立文义。文字凭借解释规定含义,文义用理论来加以说明。可是晋代末年的文章,意旨模糊,开始有“赏、际、奇、致”这样的言辞,最后有“抚、叩、酬、即”这些话语。往往单独举出一个字,用来说明情意。“赏”字的意思是赐赏,难道和内心的理解有关吗?“抚”字的意思是执握,跟文章的情理有何相干?在《尔雅》和《仓颉》里没有听说过这样的用法,在汉代和魏代的写作中也没有谁这样用过。凭空领会好像可以辨识,考核文字完全没有这种意义,这实在是文情诡讹所造成的,是文风衰薄浮夸的弊病。可是刘宋以来的文人才士,对这种弊病没有谁能够改正。这种旧有的坏文风习染成为一种习俗,不是一朝一夕的缘故。近代的作家,大都猜疑忌讳过多,甚至从语言的谐音中去挑毛病,从语音的反切里去找缺点。这些对古人来说虽然是不屑一顾的,但是对当今来说却值得加以注意。再有,写的和他人的作品有相同的地方,照理应该删去或改动,如果掠取别人的美辞作为自己的功劳,那就像春秋时阳货盗窃了宝玉大弓一样,终究不是自己所有。全部抄写别人的东西,那就如同端走箱子盗窃;只是从侧面摘取几句,那就如同摸别人的口袋。然而时代遥远的问题不大,但是同时代的就成为罪状了。
若夫注解为书,所以明正事理;然谬于研求,或率意而断。西京赋称中黄育获之畴,而薛综谬注谓之阉尹,是不闻执雕虎之人也。又周礼井赋,旧有匹马;而应劭释匹,或量首数蹄,斯岂辩物之要哉!原夫古之正名,车两而马匹,匹两称目,以并耦为用。盖车贰佐乘,马俪骖服,服乘不只,故名号必双,名号一正,则虽单为匹矣。匹夫匹妇,亦配义矣。夫车马小义,而历代莫悟;辞赋近事,而千里致差;况钻灼经典,能不谬哉!夫辩言而数筌蹄,选勇而驱阉尹,失理太甚,故举以为戒。丹青初炳而后渝,文章岁久而弥光。若能括于一朝,可以无惭于千载也。
至于书的注解,是为了正确地说明事理;可是也有在研究上发生谬误的,或者轻率地凭主观随意作出判断。张衡的《西京赋》写到中黄伯、夏育、乌获那样的大力士,而薛综却错误地把他注释为“阉尹”——太监头,这是他没有听说捉斑斓猛虎的勇士。再有《周礼》按井纳税,十井三十家按旧例出马一匹;而应劭在解释“匹”的意义时,认为或者是计量马首,或者是数计马蹄,这难道是辨明事物的正确解释吗?考查古时的端正名称,车称为“两”而马称为“匹”,用“匹”和“两”作为马和车的计量名称,含有两两相配的意思。因为古代车子都有“贰车”、“佐车”与之相配,拉车的马有骖马和服马相配,服马、骖马和车子都不是单一的,所以名称必须成双。名称确定后又有变化,那即使是单独的一只马也要称为“匹”了。其实匹夫匹妇,也含有与此相同的相匹配的意思。车“两”马“匹”的含义很小,可是历代的文人也搞不清楚;辞赋中这类浅近的事情,注释也常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何况钻研经书,还能不发生谬误吗?辨别“匹”字的意义而去计算马的头首和蹄脚,选择勇士而去驱遣太监,太违反常理了,所以特别举出这两个例子来引以为戒。丹青的色彩开初有光泽而后来变暗,但文章年岁越久远却越是有光彩,倘若错误能够在一朝加以校正,可以流传千年也没有惭愧了。
赞曰:羿氏舛射,东野败驾。虽有俊才,谬则多谢。斯言一玷,千载弗化。令章靡疚,亦善之亚。
总结:
神箭手后羿也曾有过误差,
神御手东野稷也曾败驾。
他们虽有杰出的才能,
但有了错误便引以为戒。
作品中有一个小小的缺点,
千年之后也不能改变。
能写出美好没有毛病的文章,
也算得善于写作的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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