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男人若不能保护母亲,何以立世?
这几天,无论是PC端、手机端还是电视、电台,到处充满了对山东聊城于欢案件的讨论!汽车圈、媒体圈、广告圈,众多朋友也在议论这件事!做为一个汽车人+媒体人,我向来不喜欢凑这种热闹的,但这次确实忍不住也来说说自己的观点了:身为男人若不能保护母亲,何以立世?
没有太阳,就没有温暖;没有水,就没有生命;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小时候唱《世上只有妈妈好》,长大了唱《母亲》,母亲的伟大,这里无需太多的语言去赘述!相信每一个人都会领悟、认同!

古时的不共戴天之仇:意思是不愿和仇敌在同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古时所谓的四大不共戴天之仇,即:亡国,灭门,夺妻,杀父(母)。出处:明·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 。由于这四大仇恨非常之深,因此说是“不共戴天”。也就是说愁大深切,有我无他,不愿与之共存。我们小时候看过很多古装武侠大片,好多的剧本里都有“隐姓埋名勤学苦练最终报得杀父(母)之仇”情节,这是一种典型的有仇必报思想。虽然有点偏颇,但从培养男儿的血性上来看,又是理所应当的!我倒是非常能够理解!

记得有一年,我突然接到哥哥从老家打来的电话,说妈在街上突然被镇上一个喝多了的地痞“耍酒疯”用板凳打了,但那个地痞有可能是镇政府一个领导的亲戚,问我能不能打那个地痞一顿。我一接电话就急了,跟我哥说,你先把妈送医院检查,然后这个地痞不管怎么样都要给揍一顿!咱们如果连自己的妈都保护不了,还是个男人吗?后来我打电话问了那个镇政府领导,他说不是他家亲戚,就算是的话,他自己都会打上几耳光,欺负老母亲的人算什么玩意?谁没有母亲?

当然,时下是法治社会,无须打打杀杀,朗朗乾坤,相信任何不法行为终将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不,针对于欢案件,最高检雷厉风行,已派巡视组展开调查。聊城公安也已将案中所涉10名讨债者全部抓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3月24日受理此案,已依法组成由资深法官吴靖为审判长,审判员王文兴、助理审判员刘振会为成员的合议庭。现合议庭正在全面审查案卷,将于近日通知上诉人于欢的辩护律师及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的代理律师阅卷,听取意见。接下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审理。我们不预测最终审判结果,保持对法官的尊敬和信任!

我们崇尚法制,但不能丢掉道德,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线!
我们不喊打喊杀,但不能丢掉男儿的血性!保家卫国,杀敌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