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贿赂的罪与罚
性贿赂在实践中又被称为“权色交易”,一方利用权力和权力带来的利益与另一方发生性关系实现权利与美色的交易。在落马官员的通报中,我们经常能够发现“大搞权色交易,道德败坏”的表述,这些官员在位期间大都接受了“性贿赂”,这些性贿赂能否计算在官员的受贿数额中呢?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与官员发生性交易是否构成行贿罪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看一下受贿罪与行贿罪的定义。《刑法》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刑法》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通过法条的规定我们可以清楚的发现,行贿罪和受贿罪指向的都是财产,通俗点说就是送钱和收钱达到了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假如一名女子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与某官员发生了性关系,按照刑法的规定官员不构成行贿罪,该女子也不构成受罪罪。至于该官员是否受到纪律处分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如果一名围猎者请官员嫖娼,嫖资能否计算到官员的受贿数额中呢?当然是可以的,原广州一官员某接受公司老总安排嫖娼200次多次,每次嫖资3000元,故嫖资共计60万元,这60万元被法院认定在受贿数额中,也就是说如果性贿赂可以用金钱来衡量计算,就可以认定为犯罪。
原甘肃一官员姜某获得火箭式提拔据说是依靠一路“睡出来的”。官方通报中也证实了说其大搞权色交易。姜某为了获得提拔频频向个别领导进行性贿赂,构成行贿罪吗?这里的性贿赂不涉及金钱,姜某利用身体优势的贿赂行为没办法评价为具体的金钱款额,所以不能认定为姜某构成行贿罪。上海80后女干部金某,甘于被围猎,搞权色交易的新闻近日刷屏网络,不过金某不是为了获得提拔进行性交易而是主动接受“男色”,其男朋友对其进行性贿赂而获取了大量利益。
就算性贿赂不涉嫌犯罪,但是一旦查实必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办法》第40条 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六)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
在一些欧美国家性贿赂属于贿赂犯罪的一部分,我国也有一些专家建议将性贿赂纳入贿赂罪的范畴。通过以上案例结合法律的讲解,您是否明白性贿赂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什么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