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伦灿:文化经纪人有利于促进文化商品的流通
关于文化经纪人,关于经纪人的理解,美国市场学家在菲利浦·R·特奥拉在《国际市场营销》一书中说:“经纪人是提供廉价代理人服务的各种中间人的总称,他们与客商之间无连续性的关系。”我国《辞海》把经纪人定义为“是为买卖双方介绍交易以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人”。《经济大词典》称“经纪人,中间商人,旧时称为掮客,以处于独立地位,作为买卖双方的媒介,促成交易以赚取佣金的中间商人”。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中指出“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2000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第56号令《湖南省经纪人管理办法》中指出:“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促成交易,收取佣金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又称“中介服务是指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或者受交易乙方的委托与他人达成协议的行为”。
我们可以看出: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经纪人为促成他人交易而进行服务活动;经纪人的活动形式包括居间、行纪、代理等;经纪活动主体分别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不难理解,文化经纪人就是指那些在文化市场上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并以此获取佣金的中间人,他们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文化经纪人在文化市场上促成买卖双方的交易,实现文化产业运营的文化供应与文化消费者的文化消费需求的内在联系,并在这之后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文化经纪人属于独立的中介体系,从其该文化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结束并获得一定经济回报的时候,就于该文化企业没有任何关系了,文化经纪人本身并不占有任何文化产品或文化商品,而是利用自己的知识积累和活动能力,以及广泛的社会关系、独有的供销渠道,为交易双方穿针引线,实现成功交易文化经纪人消息灵通,办事快捷,服务周到,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用性,对文化产业运营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文化经纪人有利于加速文化信息的传播与交流,现代化社会是各种知识信息高速传输的社会,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每时每刻都有大量信息的产生。信息的传播与交流在现代社会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影响着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文化产业运营同样受着文化信息的冲击,一条有用的文化信息如同一条有用的情报一样,决定了文化产业运营战略的制定与运营的去向。文化产业涉及众多社会成员的加入,是一个庞大的文化经济组织,在其内部管理上会耗费很大一部分精力与物力,通过文化企业自身的能力,只能掌握极为有限的市场动态与市场信息,很难取得文化产业运营的主动权,而文化经纪人凭借自身所拥有的专业优势和网络优势,通过广泛收集信息,处理加工成赋有价值的信息资源,比如文化商品的历史、发展状况、价格走向、商品替代性、商品的价值等信息资源,为文化产业运营的营销决策、战略决策提供有用的参考帮助,加速文化信息的传播与交流;文化经纪人有利于促进文化商品流通的作用,文化经纪人熟悉并掌握了文化市场的所有规则、交易程序、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法律、惯例、民俗、禁忌,具有丰富的交易经验与交易技巧,其本身对文化市场行情和供求双方情况相当了解,由于这些优势的存在,文化产业运营完全可以利用文化经纪人的优势,弥补自身的不足,加速商品的流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文化经纪人有利于降低文化产业运营成本,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和系统化,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越细,在各自分工的专业范围内的投入就越大,产出越高,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越快。
在市场瞬息万变的今天,如果文化产业的运营,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分销、促销、提供服务等方面全部利用自身的能力来解决的话,恐怕力不从心,精力不足,难以实现,做成功的文化产业运营应该懂得合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技术手段,实现自己的目标。文化经纪人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及低代价,是适合于服务文化产业运营相当不错的人选,文化经纪人的介入,有效的降低了文化产业运营成本,并且提高运营效率,花钱少、少出力、回报高,何乐而不为;国际文化经纪人有利于国内文化市场与国际文化市场间的联系,随着时代的发展,改革开放,世贸的加入,经济全球化等因素的存在,导致跨国文化的交流与沟通成为可能,国门的大开,提供了不同国家的文化交流机会,也提供了国内文化市场与国外文化市场的内在联系,增进文化产业的政治外交功能、文化功能及经济功能。在这样的形式背景下,跨国文化经纪人成为了沟通国内文化市场与国际文化市场重要媒介,成为国内文化产业进军国际市场的领军人物,跨国文化经纪人以其特有的专业知识技能优势,联系国内文化市场与国际文化市场,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沟通交流贡献不小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