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哪种类型的“官”
王晓春
传统上,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思路有三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约之以法。可以称之为“程咬金的三斧子”。
妈妈型——爱的教育
第一种,动之以情,即所谓“爱的教育”。这种教育方式强调爱生,强调对学生的表扬和赏识,强调寻找所谓的闪光点。如果班主任的教育是以动之以情为基调,那他们往往会诉诸文学手段,爱讲故事,喜欢煽情。而他们的形象,就比较像妈妈、鼓动家、节目主持人或演员。
这种教育思路有时是有效的,有时是无效的。然而很少有人认真研究,它对什么样的学生有效,对什么样的学生无效。因为爱是一个好听的流行词,人们不忍心说它的坏话,于是就出现了对爱无节制的歌颂,甚至迷信。好像哪位教师爱生的调子唱得越高,就证明他越有师德似的。其实这不一定。
铁的事实是,有些孩子的问题靠爱是无法解决的。侧重爱的教育,只对那些情感缺失、情感饥渴的学生教育效果明显,而这种学生并不多。于是,你就明白,很多教师瞄准了某个学生使劲爱,最终也不见效果,其实是很正常的。遇到这种失败,你寒心没有用,埋怨学生不接受你的爱更是可笑。其实,是你自己的思路错了。
先生型——晓之以理
第二种,晓之以理,即所谓“说教”。这是最古老的教育方式了,孔子的主要教育方式就是如此,可以算是认知疗法。这种教育方式寄希望于班主任口吐真言。这种教师的嘴特别勤快,他们强调是非之辩、美丑之分、香臭之别,事事都要诉诸道德。这种人,板起面孔训学生,或者语重心长地教诲学生的时候,怎么看怎么像道德堂的道学先生或者牧师。
这种教育思路的理论假设是,学生之所以出毛病,只是由于他不明理、糊涂,一旦你给他说明白,他豁然开朗、幡然醒悟了,就一切都解决了。
这个理论假设也是错误的。事实上很多学生完全明白你的道理,讲起来甚至比你还高明。那他为什么不照办呢?因为他可能另有一套价值观,你讲的他并不认同,也可能他缺乏足够的意志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可能他的问题根本就是习惯问题、心理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
遇到这些情况,晓之以理的教育思路就会大触霉头,教师们称之为明知故犯、屡教不改。既然他明知,你怎么还幻想在知的方面突破呢?明知走不通的路还要走,这不也是明知故犯吗?
上司型——约之以法
第三种,约之以法,即所谓“管”。这种班主任的口头禅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他们热衷于制定各种条条框框,然后检查评比,表扬做得好的,批评做得不好的。这种教育思路强调服从、秩序,注重外表的一致性。这种管理思路,很容易导致形式主义。采用这种思路教育学生的教师,与其说他们像教育者,不如说他们更像一个官员,或者一个企业经理。总之,他们给学生的第一印象是个上司,一个管人的人。
这种思路的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行为主义认为,所谓教育就是规范和训练人的行为,管住人的行为,就促进了人的发展。只要有适当的规范和赏罚措施,就一定能控制学生的行为。
迷信行为主义的班主任往往把工厂、企业、军队的一套管理成年人的措施迁移到学校。他们忘了学生是未成年人,你无法炒孩子鱿鱼,无法关孩子禁闭。事实上,约之以法的办法往往遭到学生顽强的抵抗。一旦管也管不住,罚也罚不怕,教师就束手无策了。约之以法的办法,只对那些有规则意识、法制观念,有一定的自控能力或者胆小不敢乱说乱动的孩子有效,超出这个范围的孩子,你光靠管就只能失败。
上述三种教育思路有两个共同点。都是教育者自我中心,从教育者的主观愿望出发而不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都有迷信性质,夸大某种思路的作用,以为某种办法能解决一切学生的问题。这三种办法都有存在的价值,但现在的教师们用起来比较盲目。教师们往往是轮番使用这几种办法。比如某学生犯错,我就给他讲道理。再不听,我就使劲爱他,动之以情。再不成,我又回过头来严管。如果他进步了,就瞎高兴一番,写一篇工作总结。其实并没搞清楚到底这三斧子哪一把斧子砍中了他。下次遇到一个问题生,依旧是再把三把斧子轮番挥舞一遍。恐怕这就是很多班主任教育行为的真实写照。
换种思路——因人施教
因人施教,对症下药。这种思路是开放的、科学的、研究型的。它并不排斥常规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约之以法的教育方式,而是力图减少常规方式的盲目性。同时,对不能解决的问题予以探究,而不是回避。这种方式主张对一个个学生、一个个班级首先进行心灵体检、诊断,然后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工作的时候,教师的角色更像一位研究人员,科学家。
没有人反对因人施教和对症下药,然而事实上很少有班主任真正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们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搞清一个个学生的个性,也不知道如何进行班风诊断。所以,侦查的技术、心灵体检的技术、诊断的技术,就成了关键。愚以为,这应该是班主任必备的专业知识。有了它,班主任工作起来会更具科学性和专业性、更有信心、更有效率。这就是我们提倡第四种教育思路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