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婚姻不顺的几大特征

八字:婚姻不顺的几大特征

婚姻不顺的几大特征

1、夫星(宫)被合

女命中星(宫)被合,一般说来丈夫多有外遇,岁运亦然。夫星指的是八字中的正官或者七杀,夫宫就是日支。与比劫相合,丈夫的外遇对象的年龄或者条件与自己相当。

与食伤相合,其外遇对象的年龄较自己小,而且往往是由于经济交往所引起;夫星与印星相合,其外遇对象年龄较本人大,对方多是有文化、有固定职业之人。

夫星与财星相合,其外遇的对象多因业务或者钱财而引起,甚或因妻子的介绍而熟悉,其年龄也会比自己小。夫星所合的是本人命局中的喜(用)神时,其外遇的对象往往学识或者经济条件比本人更佳。

夫星遇合而化成它星的,一般都会离婚;即使不化,然而同时夫宫被合化、冲、刑严重的,往往就会家庭动摇,离婚亦是其中之一的后果。同理,女命中原局或者岁运中夫宫遇合,同时感应到原局中的夫星的亦是同然。

最为严重确当是群比合官,夫宫再合化为他物的,丈夫有外遇,爱妻之心难以全心全意;八字干支多合,一般人缘较好,然而耳根较软,意志不够坚定,容易受异性迷惑(男命亦同此论)。

假如八字中见两组以上干支相合,四柱中又见杀旺官轻,或者金、水字多、全局;或者原局中伤官气盛,中少年又行强旺金水、伤官以及官星墓库的运程;或者行运中碰到争合之乡,多为情海漂浮之人或者欲海沉沦之人。

2、夫星(宫)遭严重破损

女命中正官衰颓或者全无,而七杀叠见,或者夫宫自坐七杀或者伤官的,局中伤官、七杀两者势力相当,乃为偏房、妾命,否则宜作填房。

女命中夫星遭严重刑冲破损,或者原命局中全无官星之主气,而全局中干支多合,或者伤官气盛,而夫星有重复出现,或者合化为它物,恐为三婚四嫁之命。

女命中月干伤官,月支七杀的,一般多为三婚之命;原局中食伤并透,地支官杀并见,夫宫自坐官星墓库的,婚姻也会严重不顺。

食神、正官力量强于伤官、七杀,一般都有较强的纯洁观念;反之,则纯洁观念不够。出生在申、子、辰、亥月,又见四正星之三,构成三刑,此时只要再见到原局干支多合或者伤官气盛或者杀旺官轻其中任一组合时,即可称为命泛桃花气息,复行桃花气息强旺的岁运,多属淫佚之流或者娼妓之命。

正官不透,而透伤官七杀,日支不坐正官,又见严重刑冲化合,定为二次婚姻。天干先透正官,后透七杀,地支亦先见正官后见七杀,而夫宫又逢严重刑冲合化,亦为二次婚姻之象。原局官杀混杂,又见杀重官轻或者杀透官藏,多为姻缘不定之象。

3、姻缘来的相对较晚

正官位于日柱或者时柱,而七杀在年柱或者月柱,多为第一次恋爱不能成功;夫星(正官或者七杀一位)居于时柱、逢财星生助或者旺相,多为晚婚。柱中夫星透于年月柱,然而逢空,或者坐墓的;时支有夫星,夫星不透,地支中不显的;日支夫星居于墓库的,一般多为晚婚之人。

4、自己择夫意念不定,水性杨花

地支遇见多合,天干官杀双透,则为人多情,潜意识中对异性具有好感,择夫意念难定,见异思迁,再遇金水旺盛,则荒淫多欲。

四柱中金水多,又伤官多,而七杀强于正官,地支独一官星坐桃花(伤官是壬癸水坐桃花,即申子辰见酉、巳酉丑见午、亥卯未见子、寅午戌见卯)或者驿马,多沦为风尘,否则,则是利用丈夫外出之机,与人苟合。

七杀带桃花,成为桃花煞。逢刑冲破害的,一生中必将发生一次色难,或者因情色与人争执斗刃,或者发生情色官司。

5、丈夫身体不好

四柱中官杀衰颓,藏于库地,或者官星固然透干,地支无根,或者根虚若无,官星又被临柱干或者本柱支冲克严重受损,时支子息宫自坐死绝之乡,一生中难有丈夫和子女,即使有恐出现生离死别之景。

年柱或者日柱伏吟(即干支相同),夫宫(日支)再遇逢冲,克夫再嫁;假如与它柱伏吟,即使伏吟不为官星本气,亦视为夫宫再现逢冲,亦为二次婚姻。

日支与月支伏吟,婚姻同样不顺。日支与时支伏吟,会因子女影响婚姻;日柱干支月柱干支反吟(即干支天克地冲),婚姻定然不顺;与时柱反吟,也会由于子女或者丈夫影响婚姻。

伤官出头,地支夫星不显明字,夫宫又遭逢严重刑冲,主婚前姻缘混乱不明,婚后亦必克夫或者分离;假如天干双透伤官,夫宫又逢刑、冲,或者合化为它物,二次婚姻之象;假如七杀强旺或者夫宫遭七杀所合,为填房或者偏房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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