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进项问题如何解决?招商引资享受税收奖励

对于绝大多数的纯贸易公司来说,都有一个税负压力的问题。贸易公司无外乎就是买进卖出,中间赚取差价而已,而问题就来自于卖出去开的13%增值税,而买进却只有3%的增值税甚至一点都没有,那么中间就会存在一个增值税税负差,这也是很多贸易行业最想解决的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举例筹划一下。

例如某A公司为建材贸易公司,年营业额为1亿元,下游为一般纳税人B公司,上游为1/2/3/4/5/6/7/8多家小规模或者自然人组成,以下简称“上游”。A公司在上游买进1个亿的建材,有6000万都是无法取得全额进项的,而卖给B公司的时候需要开13%的增值税出去,金额为1.1亿元,赚取1000万的差价,那么A公司所需缴纳的增值税为:

增值税:(1.1亿-4000万)/1.13*13%=805万;

光增值税就要缴纳800多万,还不计算附加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了,事实证明“进项”对于贸易行业来说特别重要,在这里,我们可以对A公司进行筹划。

A公司主体经营模式不变,我们在A公司的上游加一个C公司,这个C公司注册到重庆园区,可享受税收奖励的政策,那么上游把1个亿的材料卖给C公司,然后C公司以1.1亿的价格卖给A公司,最后A公司卖给B公司。这里所有的税收几乎都留在了C公司,那么C公司在重庆园区缴纳了800万的增值税后,可享受什么政策呢?重庆园区增值税地方留存为50%,奖励比例为30%~70%,那么800万的增值税可享受到:800万*50%*70%=320万左右的税收奖励,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480万左右,直接为C公司节省了300多万的增值税,不需要实体入驻园区办公,也不需要亲自到场办理,当月纳税次月奖励。

重庆园区主要面向全国的企业进行招商引进,对于一些税负压力过重的企业特别的重视,为了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以及帮助企业合理纳税,故而才会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重庆园区主要能享受到的政策为:

1、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解决企业成本费用的问题);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税收奖励政策(解决企业进项缺乏的问题);

3、自然人代开(解决企业成本和自然人个税问题);

4、西部大开发政策(解决企业所得税25%的问题);

5、一般纳税人核定(特定行业如煤炭等,可以进行默认核定);

以上政策企业都可以自行选择安排,或者由《税收胖胖》来出具最合适的方案,税务问题、税务筹划、税负压力请关注《税收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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