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47)不打官司不割韭菜
易经(47)打官司赚的钱最终会失去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易理的一条核心原理。
比如你有很多的权益,你还想要更多,那么你会去争取,你会打官司,你打赢了,就得到了,但是怎么得到的,可能会怎么失去!
举例来说,很多的人喜欢抄币,那个纸上的财富看起来大,失去就也快。
很多争来的意外之财,会被别人食物我链的上一端给夺走,就像是个传销的链条。
站在日常生活中,夫妻离婚你官司打赢了,那个家却破了,没有什么意义,妻离子散就真的好吗?马蓉和王宝强的官司,即使赢了,她得到了大量财产,但是她的损失其实更大。
实际上只要打官司就会损失了品牌的形象,有一些企业靠与另外的企业打官司赚钱,想通过法律形式来吓别人。但品牌形象也受到极大的影响。
锡,命也。
鞶,大也。
站在易经的角度,法度不可没有,但法制是不得以而为之,这是底线,专门针对没有文化没有修养的人群。
而主流的有修养人群是靠教育来维持秩序的。
那么打官司用法制就是丢人的事,所以所有的人都要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一个国家诉讼成本远高于对外的国队开支,比如明朝,边区的官员了养寇自重,也是常会制造边区乱相,以向朝廷要银子,然后再养私兵,清朝开国的努尔哈赤就是明朝大将李成梁的私兵,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并且教会他很多汉族文化知识技能,导致努尔哈赤在北方很快就一家独大,收复了整个东北,使明朝一开始要让东北地区分而治之的策略失去作用,李成梁曾认为明朝会再次起用他去平边,但明朝内部已意识到他养寇为患,至他死再没有用他。
将一个国家大量的资源用讼上,这是浪费公共资源。衡量一个国家的治理要看这种平衡,假如维稳的经费超过对外国防的费用,就要综合考虑治理的大方向是否正确。
吴三桂平时也是常私通乱兵的。
上九——就像一个历史典故说的,君主赐给的腰带,一天之内居然三次被人剥夺。
易经杂卦:“讼,不亲也。”亲即和。
《周易》序卦第六。“需,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需、讼是合论的。讼卦是需卦的颠倒之象。人民发生争讼,最普遍的是因为食货。从需卦到讼卦,两者互为“覆卦”的关系,亦即六爻由下而上“整个”翻覆过去。
讼卦六爻有四爻的爻辞出现了「吉」字。到了上六《小象传》“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意即:由于争讼而获得官服,也就不值得尊敬了。
打官司割韭菜,都是有知识的人利用自己的知识境界,去赢那些知识不对称的对方,这种钱赚得容易却又让人不耻。
为什么老贾会从英雄到老赖,这是创业者要深思之!
今天的世界依然每天都会有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来获取赢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