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人物】张传文​

张传文

张传文,1933年9月3日出生,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芦村镇后安平村人。1951年5月1日参加工作,195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1年5月1日至1951年7月,张传文先后任盖平县芒屯区政府通信员、通信员;1953年3月起任东北军区后勤部第十二后方医院政治处政治统计;1955年3月任共青团法库县委员会干事。1956年7月任法库县委办公室干事。1965年3月任法库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副组长。1969年9月至1973年3月,任法库县革委会政工组宣传组干事、副组长;1973年3月起,任法库县委组织部部长干部组组长;1978年3月任法库县水利局局长;1979年7月任法库县大孤家子公社党委书记;1982年11月至1987年7月任法库县农村工作部副部长、法库县民政局局长;1987年7月至1992年4月,任法库县检察院检察长、法库县政法委书记(兼任检察长)。1992年10月被免职,1993年9月退休。
张传文自参加工作以来,工作认真,作风扎实,吃苦耐劳,事业心强,曾多次受到表彰。1953年、1954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后方医院工作期间,先后荣立三等功。1991年被评为铁岭市检察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同年,他撰写的论文《检察机关如何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铁岭市政法系统理论研讨会上荣获优秀论文一等奖。

你若喜欢,请点个在看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