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管理办法修订后首批罚单出炉,处罚1.2万,未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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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文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拟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两件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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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1400字,阅读全文需4分钟

其中,对无证网约车司机的罚款力度降低,重罚网约车司机甩客绕道等行为,以及对货车司机违规降低罚款额度等内容备受关注。

交通运输部在官网醒目位置设置了“司机有话说”入口

针对这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中提到的,对于无证从事网约车的处罚,由原来的1万-3万元处罚,降低为针对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人证)的司机处以200-2000元罚款,对于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证)的司机处以3000-10000元的罚款。

虽然看似处罚的金额减少了,但是新修订的管理条例中,还有一条规定引发了网约车司机的热议,其中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因此,对于非法网约车驾驶员而言,尽管无证上岗罚款额度下限降低,但可能面临被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现在无证跑网约车被抓到以后到底会不会被处罚,处罚以后会被处罚多少?到底会不会被没收违法所得?这些都是网约车司机关注的问题。

近日有北京的网约车司机因为没有取得双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处罚12000元,这也是从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从7.15新规开始实行以后开出的首批罚单。

通过这张处罚通知看可以看到,这位司机因为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被罚款1.2万元,而针对很多司机关系的会不会没收之前通过跑网约车所取得的经营所得,这名司机表示,此次处罚只是处罚了自己1.2万元,没有没收之前跑网约车的收入。

众所周知自从2017年网约车管理细则开始试行以来,无证从事网约车业务便被视为不合法,不管是网约车平台方,还是管理部门都在持续推动司机合规,但是通过4年多引导与推动,目前效果并不明显。

通过交通部公布的数据我们可以窥探到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国共有236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环比增加2家;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349.3万本、车辆运输证132.7万本。

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的网约车绝大部分都是不合规网约车,那么既然和规划进程推动难以取得效果,降低处罚金额,参考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方式,来管理网约车或许将会成为未来网约车管理的新模式。

在新规出台后,未来无证从事网约车虽然最高的罚款额降低到1.2万元,但是对于很多无证司机来说这笔罚款依旧不是小数目,而且未来对于无证从事网约车的处罚次数没有进行限制,随着非现场执法、大数据监控、天眼抓拍等高科技执法首选的普及,也有司机开始担心,未来无证从事网约车会不会变成和收到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一样,一个月收到好几条?

针对这些司机的疑问,网约车观察认为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因为随着网约车的不断发展,目前网约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执法手段的不断高科技化,未来对于网约车的监管一定会越来越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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