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暹传(公元528年)
十七 南北朝-19.1.27.10崔暹裴延俊李神轨徐纥李志郑俨皇甫度元继江文遥成轨王温传(公元528年)
《魏书卷八十九·列传第七十七·酷吏》:“崔暹,字元钦,本云清河东武城人也。世家子荥阳、颍川之间。性猛酷,少仁恕,奸猾好利,能事势家。初以秀才累迁南兗州刺史,盗用官瓦,赃污狼藉,为御史中尉李平所纠,免官。
后行豫州事,寻即真。坐遣子析户,分隶三县,广占田宅,藏匿官奴,障吝陂苇,侵盗公私,为御史中尉王显所弹,免官。
后累迁平北将军、瀛州刺史。贪暴安忍,民庶患之。尝出猎州北,单骑至于民村。井有汲水妇人,暹令饮马,因问曰:“崔瀛州何如?”妇人不知其暹也,答曰:“百姓何罪,得如此癞兒刺史!”暹默然而去。以不称职被解还京。
武川镇反,诏暹为都督,隶大都督李同崇讨之。违崇节度,为贼所败,单骑潜还。禁于廷尉。以女妓园田货元乂,获免。
建义初遇害于河阴。赠司徒公、冀州刺史,追封武津县公。
子瓚,字绍珍。位兼尚书左丞,卒。瓚妻,庄帝妹也,后封襄城长公主,故特赠瓚冀州刺史。
子茂,字祖昂,袭祖爵。”
(崔暹(《北史卷八十六·列传第七十五·酷吏》),字元钦,本云清河东武城人也。世家子荥阳、颍川之间。个性严酷,少仁恕,奸猾好利,能事势家。
初崔暹以秀才累迁南兗州刺史,盗用官瓦,赃污狼藉,为御史中尉李平所纠,免官。
后崔暹行豫州事,寻即真。坐遣子析户,分隶三县,广占田宅,藏匿官奴,障吝陂苇,侵盗公私,为御史中尉王显所弹,免官。
后崔暹累迁平北将军、瀛州刺史。贪暴安忍,民庶患之。一次,他去城北打猎,单骑来到一个村庄,见到井边一位打水妇女,让这位妇女给自己饮马。其间,他问道:“崔刺史怎么样?”这位妇女也不认识他,就说:“瀛洲百姓有什么罪过,却让这个无赖家伙当我们的刺史!”崔暹听了满脸通红,默然而去,后又因不称职而被免官还京。
武川镇莫折念生反,诏崔暹为都督,受大都督李同崇(李崇)的调遣。崔暹不服从大都督李崇的调度,在白道(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以北被叛军击破,崔暹本人单人匹马落荒而逃(孝明帝正光五年(524年)七月)。战败后的崔暹被打入大牢,崔暹命家人给元乂送上妓女、庄园,最终被从轻发落。
建义初(建义元年四月庚子十三,528年5月17日),崔暹遇害于河阴。赠司徒公、冀州刺史,追封武津县公。
子崔瓚,字绍珍。位兼尚书左丞,卒。瓚妻,庄帝妹也,后封襄城长公主,故特赠瓚冀州刺史。
子崔茂,字祖昂,袭祖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