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俗。”
两天前,我收到朋友发给我的一句话。
"你真俗。"
她说这句话的原因是我写了一篇关于爱情的文字。那个被别人写了千遍万遍俗不可耐的爱情。
嗯。是挺俗的。这就让我想起R。现在离我1800公里的美少女。
我收到她来电的时候是凌晨四十七。
熬夜上瘾的我刚刚迷上眼睛准备和周公约个会。可我还是接起她的电话,距离她上一次给我来电话已经过去了74天,实属珍贵。室友们正睡得憨甜,我把被子蒙住头听她在那边跟我碎碎念。答应要来接她返校的男朋友没有来。好不容易穿越人海茫茫挤回学校,准备大发雷霆质问男友为何要欺骗的时候,就收到男朋友发来的分手消息。没有原因。呵,多狗血。而这一次,已经是在一起不足两年的时光里,对方第四次向她提出分手。
她在电话那头哭的压抑。应该是不想表现得太悲伤。我在这头不敢发出声音,其实也没什么安慰的话要说。她每次都这样,每次说着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再也不要谈恋爱了,然后只要对方一回头,她就总在,总是在。
电影《原谅他77次》里,阿Sa有句台词特别好,有时候,你突然发现,原谅他已经成了你的习惯。你看,人就是贱的。大家都是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了。还在谈天说地的诉说着爱情的苦闷与甜蜜。多俗。
明明心口不一还要装出来诚心实意,明明不喜欢还要表现得酷爱无比,明明不想做还要表现得积极向上。其实,自己也觉得努力迎合别人的样子一点儿也不好看,可又不想成为刺头,自己眼里所谓的与众不同不过是别人瞧不上的俗不可耐。
世人千千万,圣人能有几许。多得是像我这样俗不可耐的普通大众,饱读鸡汤偶尔写几句矫情的句子安慰安慰自己。追求少的可怜,特别喜欢的也不见得有几件。别人穿了件花裙子,还喜欢像其他朋友一样夸一夸好看。也许有过什么个性,估计也被自己给作没了。努力张扬自己的个性早就成了出口就会喊得口号,最终落得平庸的下场,说几句伤情的话假装着自己怀才不遇。你看,多俗。
我是挺俗的。
你最好别像我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