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诊所处方里出现这些药,立案处罚了!

导读:抗菌药使用有条件,诊所需当心!

近日,金华永康市卫生执法人员对该市某诊所检查发现该诊所违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氨苄西林氯唑西林钠”,执法人员责令诊所负责人立即清退此种抗菌药物,并对该诊所立案处罚。
永康市卫生监督所自今年6月开始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目前,已立案查处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案件7起,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抗菌药物或越级开具抗菌药物案件11起。本次专项检查仍在持续进行中。
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被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
最后,附上一份省级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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