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安排,《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我厅牵头起草了条例草案文本。为了更好地修改完善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10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p@jshb.gov.cn
(二)将纸质版意见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邮编:210036),并在信封或快递单上注明“《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21日

附件: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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