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历法

商代历法为阴阳历,

阳历以地球绕太阳一周,即365又1/4日为一归年,所以又称为四分历。

阴历以月亮绕地球一周,答即29或30日为一朔望月。

商代用干支记日,数字记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它与回归年有差数,所以阴阳历在若干年内置闰,闰月置于年终,称为十三月。季节与月份有大体固定的关系。

商代每个月分为三旬,每旬为10日,卜辞中常有卜旬的记载,又有“春”、“秋”之称。

一天之内,分为若干段时刻,天明时为明,以后有大采、大食;中午为中日,以后有昃、小食、小采。旦为日初出之时,暮为日将落之时。

对于年岁,除称“岁”、“祀”外,也称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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