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出现这些情况是作废还是冲红?
一、增值税电子发票
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
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勾选确认抵扣后开票方误操作将该发票作废,已勾选确认抵扣的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退回开票方?
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要求,此类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的作废条件作废发票,销售方税务机关应对其进行未按规定作废发票处理,不应要求购买方退回已作废的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
三、代开发票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后,需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四、丢失发票
END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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